第12章 站稳脚跟(1 / 2)

几天下来,穆阳就在新环境里如鱼得水,和新同事们打成了一片。</p>

一来,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年轻人,同样的境遇同样的追求同样的条件,就很容易成为朋友,尤其是在饭店这种工作场景里,互相搭把手很有必要,而勾心斗角则完全没有必要。</p>

用金兰的话来说,“不管是哪里人,勤劳是中国人的底色。”</p>

在这个环境里,只要人勤快,就能立足。</p>

二来,穆阳算是比较有脑子的,毕竟上过四年大学,上过大学和没上过大学的差距还是有的,就拿阿贵来说,他就吃了没念过大学的亏,才几日工夫,已经从穆阳的带新师傅转变为穆阳的拥趸了,跟穆阳的小跟班差不多。</p>

为啥?</p>

很简单啊。</p>

因为穆阳会观察,会投其所好。</p>

穆阳发现,阿贵在休息的时候就喜欢蹲在角落里刷手机,这倒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阿贵刷手机很执着,他不打游戏不看美女,只看网络小说,而且只看仙侠这个类型。</p>

穆阳上学那会看了不少的黄易卫斯理啥的,再加上他那会对《诛仙》、《缥缈之旅》这类的小说也有所涉猎,可以说等于是从源头上对阿贵来了一个“血脉压制”。</p>

几番聊天下来,阿贵就视穆阳为天外飞仙之类的牛逼人物,不但总是能够给他新的视角来分析小说人物,而且人还帅,简直就是他的人生楷模。</p>

再加上穆阳偶尔露了一手他能一口气拉20个引体的特长,喜欢做英雄梦的阿贵就彻底被穆阳给拿捏住了。</p>

穆阳也不客气,借着比阿贵年长两岁的优势,当起了阿贵的带头大哥,他走到哪,阿贵跟到哪。</p>

“什么?你能一口气跑完5公里?还只用19分钟?”阿贵传出惊呼。</p>

穆阳和阿贵又趁着工闲时间在后院里侃大山。</p>

“你别听他吹牛,”这时,金兰不知是路过还是专门而来,总之打断了俩人的聊天,“你们这么闲,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我正好也有空,教教你如何推销酒水。”</p>

金兰还没有忘记店长之前交代给她的任务。</p>

“喏!”穆阳讪笑着站起身,对金兰,他还是充满着仰视的敬意。</p>

金兰,这个名字是大家对她的昵称,其实她的真名叫梁锦澜,一个很大气的名字。</p>

这女娃芳龄23,来自广西,秀外慧中,特别勤劳能干,吃苦耐劳不说,还能歌善舞。</p>

有一次穆阳就亲眼目睹了金兰的“舞艺”:有老客过生日包场吃饭,助兴的节目中有一个舞蹈演员因为堵车迟到,三人的少数民族舞少一个人没办法进行,金兰就自告奋勇上去救场,只简单地对了下位置,换上民族服装的金兰就跟专业演员一模一样。</p>

直到下台之后金兰才摸着小心心后怕地说:“我故意跟她们错开了一个身位,瞄着她们的动作喝油的。”</p>

不论是在哪里,这样的人都属于“中国好同事”,做好事还不居功。</p>

见穆阳跟着金兰走,阿贵也就跟在俩人的后头去凑热闹。</p>

反正饭店下午2点半到5点之间这个空当是不营业的休息时间。</p>

话说这种经营模式对穆阳来说也是新鲜,他来深圳之后才算见识,要是搁在他们老家,饭店一开门就得一直干到打烊,那边的客人贼拉能喝,喝的还是慢酒,一顿酒至少三个小时起步。</p>

也许这就是多出来见识见识的好处,祖国很大,不尽相同。</p>

三人来到饭店大堂酒柜前,这是一个中式实木风格的酒架,看上去琳琅满目,各色酒品都有。</p>

“来我们店吃饭的客人很杂,也有很多是外国人,所以我们店里的酒水就很丰富。”金兰介绍起来,“首先你得熟悉我们的酒有哪些……”</p>try{ggauto();} catch(ex){}

好嘛,这一通介绍下来,穆阳就已经头晕眼花,不得不叫阿贵找来纸笔,他则跟一个学生似的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将金兰讲的重点逐一记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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