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的胆子向来很大,也不在乎一次半次,离开东厢房的正屋后,信手拎起一个水桶,浸水打湿了,装作吃力的样子,就往外面走。
来来往往的仆役,看见一个生面孔也不见怪,都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手头上的活计,绝没有人多嘴多舌,毕竟彼此都是下人,凭什么对人家指指点点。
乌蒙藏在屋梁里,目送道友知秋大模大样地离开,忍不住暗暗佩服,随即转念一想:“道友也就占了身体瘦弱的便利,换做是我,顶着野蛮人的躯壳,出没在津城白家的内院里……嘿嘿!指不定闹出什么事件出来!”
尽管竹山教弟子乌蒙的身体状若蛮牛,整个人却如同熊猫似的异常灵活,不走寻常路,在鳞次栉比的房屋之间腾挪转移,速度不比叶知秋慢多少,几乎前后脚离开津城白家。
街角,两人相视一笑,同时迈开脚步,转了几下就来到街路上,市井生活的浓郁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叶知秋看见空气灰蒙蒙地,仿佛蒙着一层面纱,稍微远一些的建筑,都有些模糊不清了。没怎么用心清理的夯土地面,到处都是驴马粪留下的印记,收夜香的铁罐车,沿途飘散着能让人吐出隔夜饭的味道。
乌蒙忍不住皱眉:“这般市井生活,怎么能静下心来修行?以贫道的性情,恐怕不能适应。”
叶知秋却对此恍若未觉,忍不住笑道:“餐风饮露是修行,红尘俗世里打滚,莫非就不是修行?没有道理!你得了释门经义,修炼《过去弥陀经》,尽管转成大日炎陀,岂不闻除心之外,别无他物?又何必如此在意身外之物?”
说到这里,叶知秋故意顿了一顿:“余看到近处有炊饼的店家,闻到芝麻油饼的香味,满是酱香味的锅气,沸腾的热汤里,上下翻滚着水饺和馄饨。提篮、挑担、推车,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沿街叫卖精心烹制的早点,这才是市井生活的气息,生机勃勃,富有朝气。”
乌蒙呃了一声,满肚子的抱怨,都噎在嗓子里,吐不出去,也吞不下去,脸色涨地通红,却始终无计可施,没奈何之下,唯有长长地一声叹息。
“我与道友约定,不出一个月,就在津城创下一番事业。不管手段如何,只要目的达成,建立一支隐修的教派。如何?”
叶知秋的宽慰,令乌蒙心情安定不少,他远离世俗太久了,对于再次入世,内心很是抵触,若不是得了大日炎陀的好处,对身边的道友很是看重,怀疑他是开了宿慧的千年老怪,肯定会飞快地遁入山野之间。
“据说隋唐八仙,有纯阳子游戏人间,点化世人,也是作士子的装束。我等入世随俗,也得改易过来,免得被人发现破绽。”
乌蒙对这话颇有同感,和光同尘的道理,他比谁都懂,如此才能屡屡避过劫难,尤其是人劫。
想当年,持着重宝的蜀山、青城小辈,简直拿诸多旁门弟子,魔道修士中的俊杰,当为祸人家的妖怪砍杀,三次斗剑时,更是杀地天昏地暗,一战灭尽世外道脉,不当人子,真是不当人子。
想到其中的关节要害,乌蒙立即回过神来,将自家道气收敛起来,森森阴气混入躯壳自带煞气里,竟然格外地相得益彰,若不是顶着野蛮人的身体,就成了一方江湖大豪的气象。
若非叶知秋昨晚独自杀了几百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气,在壮汉乌蒙的身边,顶多就是门下行走的小厮,不过青衣小帽改成的道装,还有飘逸出尘的气质,令他在路人眼里,自行补上出家人的身份。
“这条螺蛳街是津城东门有名的小吃街,平日里生意就很好,赶上庙会、年节就更热闹了,人如流水不停歇,驴马往来难回转,北方有名的小吃点心,都能在这儿尝到。”
乌蒙立即代入自己的角色,轻轻点了点头:“兄弟你只管在前面带路,只能要吃好喝好,所有开支大爷我都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