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br>每章章节名称均为香水名 昨晚江漾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了初次和沈煜风相遇时的那一幕。
那是个冬天,她的玉扳指遗落在校园的枯篱丛中,她焦急地翻找着,手指添上多少划痕也不在意。
一把伞突兀地出现为她遮挡着风雪,后来他索性将伞塞到她的手中,弯下身子帮她一遍遍的找。
最后他找到那枚玉扳指的时候,梦中的她那时候红了眼眶。
她已回味不清当时是因为失而复得而喜极而泣,还是第一次有人真切在意她时的那份窝心。
明明当时的他,只是匆匆路过,一个不经意地举动却改变了她的人生。
她天真以为他们曾有过暧昧心动的时期,只是成人间的立场脏污了这段感情。
可事实是,沈煜风宁愿和对立至此的明家人在一起,也再未施舍过半分眼神给她。
江漾笑着用手指拭去眼尾的泪痕,恐怕只有在梦中她才能忘掉所有痛楚来回忆那仅有过一瞬的温存。
她以为他们是莎士比亚笔下的爱情悲剧,只当沈煜风是因为后来知道父辈关系不和而故意疏远她,心中还是一直有她的。
现实是,他们之间本就像隔着银河那样遥远。
从头到尾都是她自作多情一往情深。
可笑至极。
她垂眸看着身上的痕迹,证明着她昨晚做了多狂热的事情。
这种放任,倒不如说是她打破了对沈煜风最后一分的幻想,她认清现实了。
江漾站在红木楼梯向下看,恰能看到季双岚在客厅里忙碌的身影。
他总爱穿着白衬衫,下身配着黑色的牛仔裤,即使有些寒酸的打扮在他身上也会变得干净温柔。
有时候,她也会想,当初她给他的那一大笔钱,他都用到哪里去了。
圈子里那些人养的小狼狗,个个都像是展开翎羽的花孔雀。
往外那么一站,普通人只当是哪里来的富家少爷。
季双岚则恰恰相反,跟了她之后也没见他添置什么奢侈物件,吃穿用度都如常人一般。
最初江漾只当是他在装相,能出来陪人的货色又能高尚到哪里去,欲擒故纵这套她可不会吃。
可接触久了,她发现这人的确和她想象认知里的有些差别。
他温柔而又有傲骨,即使她有意无意地展露她的富绰,他也不会迎杆而上着谄媚讨好处。
更没有什么恃宠而骄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
装是装不了太久的,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一件小事都会不经意间暴露本性。
如果季双岚有这种演技,他应该去拍戏,拿个奥斯卡影帝都绰绰有余。
这三个月季双岚无微不至的照顾的确将她惯坏,他的表现,可以称得上是完美情人了。
她赤着脚踩着楼梯不紧不慢地下了楼,也不管睡袍系没系紧,身子在睡袍里荡着。
不多时,一双白色棉拖鞋映入眼帘,季双岚蹲在她的脚边,为她穿上了拖鞋。
他站起身时,本还想帮江漾拢好睡袍,目光触及到胸前的酥白后顿时放下手,喉结上下滚动了瞬。
江漾偏头凝他,莞尔一笑:“你又不是没碰过。”
换成寻常女子定要害羞的事情,在她口中却是光明磊落得很。
“昨晚,对不起。”虽是这样说着,但其实季双岚并没有几分悔意。
谁会后悔曾见识过绮丽。
昨夜江漾在他怀抱中入眠的时候,他竟有异样的满足感。
这是认识以来,江漾第一次在夜晚中入睡,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江漾的睡颜。
太多的第一次交织起来,成了他难以忘怀的瞬间。
江漾瞥了他一眼,嘴不饶人,“白天里人模人样的,晚上也没见你多温柔。”
她到现在走路的时候还有酸胀的感觉,平时事事依她的青年,在这件事上却是绝对的侵占。
江漾坐在藤椅上,赌气地要求着:“我要吃煎蛋,还要红油抄手。”
这算得上是刁难了。
江漾翘着唇角,她一向斤斤计较,他晚上得罪了她的,那她清晨就要讨回来。
落地窗外的花园内此刻满是狼藉,含着花苞的花朵被透明雨线浇得垂头丧气的,地面上的泥土混杂着雨水泥泞不堪。
在她得意而又放空的时候,季双岚从厨房里取好碗筷,将早就准备好的煎蛋和红油抄手放在江漾面前。
热腾腾的红油抄手在温度微低的客厅里散出雾白色的热气,餐装上摆着她喜好的暗红色格纹餐巾,配着花瓶里盛放的玫瑰花束,又说不出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