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诵唱开始(1 / 2)

很多学子在学习之余,会花时间学习一些防身的技艺,像剑术、射箭、骑马这些,还有人专门练习投壶。

房士强从小喜欢练习弹东西,主要是用手指弹一些细小、坚硬的东西,好玩又隐蔽,经过近十年的练习,还真练成了弹指的本领,不仅打得准,力度也大。

陆庭突然摔倒,就是房士强的杰作。

宇文鹰没发现房士强是怎么动的手,看到陆庭突然摔倒,知道这是房士强的杰作,不着痕迹给房士强坚起一个大拇指。

听到香快烧完,陆庭扭头看到那快要烧到尽的香一眼,也急了,顾不得检查伤口,随手拿起一支毛笔和一张纸,毛笔有些干,把它放到墨砚沾了沾,把还没完全流完的墨汁都收入笔毛中,然后大声说:“老二,弯腰。”

长孙冲想也没想,马上弯下腰。

陆庭把纸放在长孙冲的背上,以背为桌,看了看笔,稍加思绪,然后飞快在纸上写了起来。

“这个田舍奴,都没时间了,还不肯放弃?”宇文鹰有些惊讶地说。

房士强看了看那根快隐隐开始熄灭的香,又看看地上散落的墨砚,冷笑地说:“那根香会在几息间熄灭,他想写一首五言诗都来不及,就是他写得再快,没墨了,也没时间让他去磨墨。”

说到这里,房士强信心满满地说:“姓陆的田舍奴可以排除,现在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知道自己没希望,现在就是尽可能地多露面,就像那些戏班子里还没出师的小学徒,偶尔有机会登台? 总想着多呆一会? 想方设法赖在戏台上不肯下去。

“那是,连一首诗都写不完? 能有什么用”宇文鹰心中大定。

那二千贯的赌注? 稳了,说不定自己运气好? 能夺得牛头灯,不仅可以任意挑一名花魁共渡一宵? 最重要是一夜成名。

想想都心花怒放。

陆庭运笔如飞? 飞快在纸上写着,中间没有一丝停顿,当写完最后一个字收笔时,用来计算时间的那根香正好燃尽最后一点香料? 变成一小撮白灰飘散在空中。

毛笔的墨汁不够饱满? 也没有可用的墨,写到最后一个“暮”字时,墨迹明显淡了很多,要看仔细一点才能看出来。

“当”的一声,负责看望时间的侍者突然敲了一下手里的铜锣? 大声叫道:“时辰到,过关者请马上放下手中的笔。”

陆庭长长松了一口气? 把手里的笔随手一扔,然后示意一旁的侍者把这张纸交上去。

可以说是踩着点完成? 晚多一个呼吸的时间,这诗也写不完了。

吓出一身冷汗? 本想来个万人瞩目的压轴出场? 没想到差点连“卷”都没交上。

装逼差点装过头。

“陆公子? 这诗...”那名侍者看着陆庭的诗作,有些为难地问道。

就写了一行十数字,看起来也不工整,好像没完成一样,还交上去?

“时辰到了,交上去就行。”陆庭一脸淡定地说。

侍者应了一声,很快就交了上去。

每一篇诗作,交上去后都会当众诵唱,写得好,那肯定没问题,要是写得差,还当众诵唱出来,会让人笑话的。

已经提醒过陆庭,陆庭还坚持交上去,那就交吧,就是出丑也与自己无关。

最后一份诗作交上后,孙时永收到侍者送上陆庭的诗作时,整个人明显楞了一下,看了看有些狼狈的陆庭,又看看陆庭交上来的“诗作”,摇了摇头说:“好不容易才闯到第六关,没想到连诗都没完成,可惜了。”

只有区区十多个字,连五言绝句都凑不齐,没完成的诗还是呈上来,这是作为一个文人最后的倔强吗?

不仅诗没完成,连墨都不够,后面的字越来越淡,最后一个字都快认不出。

好不容易有一个出头的机会,结果倒在最后一步。

国子学博士王咏志瞄了一眼那诗作,随口说道:“孙会首不会想破例让他补全吧?”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是替他可惜,规矩是不能破的。”顿了一下,孙时永悠悠说道。

参加这类活动,就是为了扬名,现在名扬不了,像这种诗作诵唱出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王咏志摆摆手说:“没什么可惜,本来就是一个田...寒门子弟,让他知道差距也好。”

陆庭是秦王府的人,王咏志一向支持太子,对陆庭这种没有背景还站错队的寒门子弟,没一点好感,相反,隐隐觉得他惹人烦,没有形象地大吃大喝不说,还故意给房士强下套。

王咏志也是出自王通门下,算起来房士强是自己的后进,一开始王咏志就把房士强视作自己人。

本想笑陆庭是田舍奴,转而想到自己是评判,表面不能太偏颇,这才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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