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俱备,任自强则以身作则,正式开展大练兵选拔亲卫队事宜。
由于有了刘大眼等人半个月的指导和训练,这帮人初步掌握了队列、射击、投弹,以及跑步和穿越障碍等军事技能。
因此,任自强也没心思再花费时间,按照前世共和国部队新兵入伍时的三个月训练项目按部就班再来训练他们。
当然,主要缘由还是他急等米下锅,想尽快去祸祸鬼子,三个月时间耗不起。
自从凯瑟琳告知小鬼子关东军入津,他想去东北祸祸鬼子的想法一日胜似一日,愈发的迫不及待。
再有,在他想来,打鬼子他才是当仁不让的主攻手,其他人只要起到牵制或混淆敌人视听的作用,他就满足了。
说白了,对亲卫队他短时间内要求不高,一是能服从命令敲敲边鼓,二是能学会特种兵的作战方式。
至于作战技能,刚开始能达到前世共和国部队中的普通士兵水准就行。
以他亲身实践来看,实战最能且最快锻炼人,他准备带这帮人上战场,通过实战磨练并逐步提高其作战技能。
就像任自强自己,前世他一没当过兵,二没上过战场,打枪大都是在射击馆练的,军事技能全靠耳濡目染。
要不是有强悍如斯的身手支撑,他一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只配夸夸其谈,纸上谈兵。
同样,他经过杀鬼子浪人,杀刀客,杀土匪,最后甚至同鬼子驻屯军正面硬扛,也是一步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其作战技能逐步成长起来的。
把有备打无备,以己之长攻子之短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怕死保命也是他的作战方略和技能飞速成长起来得最大动力。
毕竟小命都没有了,何谈其他?难道人死了还能变成鬼去杀人?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头领是什么作战风格,手下自然是有样学样。
任自强也没想到,在他言传身教之下,导致他带领的这帮人在以后的战斗中形成一个极具鲜明的作战特点:‘一个个怕死的要命’!
这是后话不提。
训练之前先换装,有布鲁克送的现成美式军服不穿,难道还留着它下崽啊?
这些军服包括冬衣一套,常服一套,作训服两套,皮带、军鞋、武器载具一应俱全。
当然,军服上标明军衔的肩章以及大檐帽之类不在其内。
令任自强颇为遗憾的是,他没见到前世在二战电影《拯救大兵》中,美军穿的极为经典的工装野战夹克和大翻领式短风衣军服。
“难道米国佬还没设计出来?”任自强若有所思:“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又多了一条挣钱的路子。”
他把此事记在本子上,准备下次到津门问问布鲁克。
由于当下,国人身高普遍没有米国佬人高马大,导致美式军服穿在他们身上显得松松垮垮,鲜有几件合身的。
崭新且整齐划一的军服穿在他们身上简直糟蹋了,压根没多少军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