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出生入死的队友,一个是他心里喜欢的女人。
而且队友忍辱负重,隐姓埋名,当了卧底好多年,这次能顺利攻进村落,打入大宅,男二功不可没。女主虽然是他心爱的女人,但她欺骗了自己,是他追捕令上的二号通缉犯,就算被救,就算这次有帮助他们的“将功补过”,但最后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当然,救还是要救,即使是罪犯,他也不能轻易决定对方的生死。生死和处罚,只有交给法律来判,不该他来做选择。
可此时此刻,不用想,他选择先救谁,谁就能生存下来。而剩下的一个,很可能会被倒塌的房屋和随后的大爆炸淹没。
明明是很容易做选择的,明明他刚刚也选择放弃了女主,去救男二的,但现在,男主却犹豫了。
其他人似乎不了解他此时的困境,刚逃出生天就开始回头准备救人。当然,队友肯定是先救男二的,这无可厚非,尤其是知道男二是自己人之后。
但问题是,女主和男二,被一根坍塌下来的钢筋砸中了腿,要救只能搬动一边。如果这里是国内,如果这里有其他的救援措施,如果还有时间,应该是可以把两个人都完整的救出来。
但房屋还在坍塌,爆炸还在继续,这里又是国外,人民都穷的只能靠种罂-粟来赚钱,怎么可能有这么先进的救援装备和人手?
关键时刻,男二从刚刚被砸晕的昏迷中清醒。他是喜欢女主的,他也知道女主没有那么坏,做了很多的好事,只是从小在这里长大,“不得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