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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去做上门女婿?(1 / 2)

“武人粗鲁,不识礼数,昨日进城领粮之时,与贵县的衙役们发生了冲突,实在是不该啊,我已严词训斥过了,今日特来登门致歉,还请主簿大人海涵,这是小小心意,请笑纳!”

……

出乎李主簿的意料,对方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反而是来道歉的,并在长袖的遮挡下,悄悄推过来一封银子!

“好说,好说,不知者不怪嘛!”送上门来的银子,没有不要的道理,李主簿顺势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起码一百两!

再用目光一扫,心中顿时乐开花了,竟然是两锭-五十两的金花银!

金花银,银锭中的上品,一般是给朝廷的文武官员发俸禄用的,河间府距离京师不远,身为正五品的千户,是有机会领到这种银锭的。

看来对方身份不假,的确是卫所千户之子,也只有这种宦官之家的贵公子,才会出手这么大方!

不像自己这个小主簿,只有每年上交赋税的时候,才能刮一点油水,每次弄个几百两就不错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来人啊,给李公子换一杯好茶,把我珍藏的峨眉-竹叶青拿出来,公子出身名门,又长在天子脚下,不知为何来到了杞县呢?”

发了一笔小财,李主簿心情大好,一面拿出好茶奉客,一面借闲谈的机会,盘一盘对方的底细!

“小生奉父母之命,要前往云南府-左卫,拜见舅父、舅母大人,并在今年年底之前与小表妹完婚,然后把落籍的……的……呵呵!

此行路途遥远,父母大人放心不下,故而让我与张小旗的队伍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顾,等到了陕西-渭南之后,再南下翻越秦岭、通过蜀道前往云南!”

薛羽假装失口,并露出了忐忑之色,好像不小心暴露了大秘密!

而这一切吗,都被李主簿看在眼中,听进耳中,想在心中!

‘原来这小子是去舅舅家,并与表妹完婚的,表兄妹之间亲上加亲,本是一件大喜事,他忐忑不安什么呢?

另外吗,现在是七月中旬,从杞县到达云南府,起码要走三四个月多的路程,也就是说十月以后才能抵达!

这小子又说年底之前完婚,那他就不是接新娘子回河间府了,而是在云南当地成亲,这岂不是入赘吗?

堂堂卫所千户之子,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

古代,赘婿的家庭地位极低,男方要到女方家入户,所生子女一律跟随母姓,甚至男方也要改成女方姓氏。

赘婿的社会地位就更低了,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国家的二等公民,经常被迫服劳役或戍边,而且没有参加科举、或者做官的权利!

这小子看着并不傻,怎么往火坑里跳呢?

“敢问一声,公子的舅父大人是?”

“哦,云南府左卫-指挥同知!”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了!”

李主簿微微点头,一个千户的儿子,给指挥同知(正三品)做上门女婿,也不算是委屈了。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还是有点不对!

这个少年取名李探花,又是县学童生,说明一心要走科举的路子,如果给人做了上门女婿,可就不能参加科举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难违,他也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很抵触这门婚事才对,如今却一脸窃喜之色,仿佛有天大的好事一般,这是为什么呢?

成婚、入赘、落籍……原来如此,我想明白了!

李主簿本是心思敏捷之人,回味刚才的对话,瞬间想到了一个答案:偷天换日,金榜题名!

这个答案比较复杂,要想解释清楚呢,就必须说说大明朝科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南北榜血案!

……

大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份,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来临了,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任命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经过三个月的廷试,共计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

可是榜文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来录取的这五十一名进士,竟然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个也没有!

这下北方考生们不干了,于是联名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营私舞弊,偏袒南方考生!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复查考生们的试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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