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破了身的青楼女,想要翻红,必是个大谋算,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眼下我那莫名其妙得来的大主顾陡然获罪,整座昔花楼都被牵连其中,人气大不如前,我的身价也随之大起大落,再回昔花楼,难免被人说成不识好歹的拖油瓶。
又兼,自打我联手曹阿姆,迫使阿蔷将初夜卖了出去,我便独自回了鬼宅,此处也不便扬名。整个二月,曹阿姆疲于应付各方势力的挤压,白蔷那一点小小的挣扎并没有让她更加烦心,却也无暇他顾了。
而阿蔷也不姓白,不过是因为单以“蔷薇”为名太过俗气,破身之后,曹阿姆便着意给她改了名字,也好讨个喜庆。
林将军却是真的姓林的。阿蔷交代了第一次之后,将得利匀了一些给我,还随信告诉我,水中仙每日服药十分殷勤,似是将林将军化在了药水里,每每都是含笑吞下的。
那个佩戴蔷薇花色荷包的小厮又来过两次,将林将军在前线的情况拣不要紧的告知了仙儿,顺便将荷包要了回去。
“姑娘,阿蔷还是相信这世间有真情,只不过一时无法罢了。”这是阿蔷与小厮相认之后,她写来的信上的原话。面对遥遥无期的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吞下苦楚,一丝一厘地攒着赎身钱,盼着他有天回来,可以得到她的自由身。
如此天地人情,都不是我复出的好时候,不若暂且留在鬼宅,还能讨个清净。
我并不清楚导致昔花楼败落的直接原因,只是偶然间听同个里坊的邻居说,过不多久,菜市口就要砍人了,相约一同去看。
我并没有那个兴致,也不曾留心具体是哪天行刑。
“姑娘,我已套牢了一个大主顾,后日会叫我出局。我很担心做不好,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雨水过后,我再次收到阿蔷的来信,便准备于次日上街,再采购些新衣和脂粉,免得临场堕了她的体面。
清晨时飘了一忽儿毛毛雨,软底鞋子踩在砖地上有点湿黏,空气中有一股清新的泥土味道,很是舒爽。
我并没有带伞,挎了草篮,漫然往西市去了。
正挑拣着街边摊位上的脂粉,有人擦着我后背掠过,将我带得一偏,手臂一歪,篮子里的东西撒了满地。
我抬头怒视过去,还未看定是谁,那人——那些人已经融入了人潮,往坊外涌去,乍一见倒似有人撒了花钱一样。
我啐了一口,只捡了篮子躲开一边,脂粉摊的婶子手忙脚乱要捡我掉下的东西,被我一把阻了——
“婶子莫急,那些我不要了,钱照付你。”我伸手入怀,摸了钱袋出来,又被她按住了手臂。只听她说:
“莫给了,莫给了,婶子的东西也打翻了,莫的给你了。”
我们相视而笑,放慢了速度收拾起她的摊位来。
“这些人都是去做什么呀?着急忙慌的。”我装作无意地挑起话头,不过这确实是我心头的疑问。
“还不是去菜市口看那事。”大婶撇了嘴,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什么事?”我手指顿了一下。
“还能有么事?看杀头呗,不知这回又能拿回几个人血馒头来。”
人血馒头?
这个词语我并不陌生,亲耳听到却是如此让人毛骨悚然——那红彤彤、热乎乎的人血,蘸着馒头吞下去,应该很腥吧?
我以前是见过杀鸡的,当时便恶心得三月不识鸡肉味,若让我去吃。。。
嗐,我在想什么呀?只有那些身患不治之症的人,才会去寻求这些歪门邪道吧?也不知管不管用。。。
“姑娘,看你年纪轻轻的,家里是做什么营生的?可有聘嫁?”
我被她的话唤回了元神,只笑着摇了摇头。
“我看你是个善心的姑娘,婶子家邻居,他家大郎在码头帮工,很憨厚的。不如婶子给你牵个线?”这个热心的婶子都没问我的来历,便单方面介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