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带人离开的时候,火还不是很大,等他走有半里地,身后那个火苗,只要他一扭头就能看的到。
这样的话,虽是增加了被发现的危险,可是回去的路上,倒也能看见些光亮。
借着日本浪人总社的火光,李丹等人沿着来时的大路向西而行。
因为总督府距离日本总社也就2里多地,也就五六分钟时间,李丹一行人就又走到总督府前的榕树林。
身后的火光闪耀,总督府大楼在火光的映衬下还是大致有了模样。
突然,李丹看见二楼的一个窗户里火光一闪,一个蜡烛点起,烛光下两个黑影正在说着什么。
队伍里的乌海等人,下意识地加快脚步,准备快点离开。
“停下!”李丹立即轻声下令,命所有人到榕树下戒备。
他则站在一棵榕树下,看着对面总督府的反应。
从今天上午,他就有想打荷兰人之意,只是当时的想法是不想被荷兰人威胁下一同制作白砂糖。
只是总督不在,他只有教训一个商站站长皮特森的机会。
可是现在不同,总督府亮起灯火,他有机会再看看此刻总督府之虚实,他要看看有无机会攻打总督府。
这一次,不为白砂糖,专为那些无辜被掠夺而来的华人奴工,为了他们的尊严利益,为了华人的尊严利益,当然也是自己的尊严和利益。
他深知所有华人的尊严,利益和他的尊严利益是一致的,尤其是在海外的时候。
当无数人因为你是华人而遭受虐待的时候,你如果没有行动,下一个被虐待的也许就是你。
这个时候,只有把所有人的尊严利益看成一体,将来你的尊严和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当尊严和利益如今天的华人苦力受到损害,而那些施暴者不受一点惩罚,他们的施暴就不会结束。
正如别人打你一巴掌,你怎么选择?
给他10两银子,乞求他不再打你?
你所得到的只能是无数人排队等着打你一巴掌,等着你再拿出10两银子,甚至更多。
要想别人不再打你,你只有打痛他,让他因为打你付出代价,感受到痛,甚至痛彻心扉,知道轻易冒犯你的代价。
他下次打你的时候,或者别人想打你的时候,都会先衡量一下代价。
伟人所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正是此意也。
今天,李丹已经知道有上千华人被掠夺到南洋做奴工,如果不能深深的教训荷兰人,让他们停止此疯狂的举动,以后将有更多悲惨的华人奴工源源不断地被人送到海外。
他所知道的历史上,后来荷兰人在南洋广开种植园,就是大量贩运华人做奴工,让成千上万闽粤百姓被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只是一个开始,后来还有规模更大的‘卖猪仔’之事,可谓我闽粤无数被贩运百姓之血泪洒遍五洲四洋。
李丹不希望再有那些历史之悲惨之事发生,今天,他就要这些贩运华人为奴之滥觞者,为他们的罪恶付出代价——血的代价!
……
总督府内陆陆续续走出人来,不过没有立即往东边走,而是像在集合队伍。
火把一个个在暗夜间点起,照亮总督府门口。
这个时候看到这些人有的正穿着衣服,显然是刚刚起床。而且衣服并不统一,他今日所见卫兵那种制服也就不到10人穿着。而且手里拿着枪支的也就他们10人。
就在这时,李丹还看见有人正从里面抱一捆枪支出来,正要发给那些没有制服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