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提着裙摆走到厅前,傲然道:“薛郎,奴奴新做了一首诗,作为回应,请你品鉴。”
见佳人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薛牧也不躲闪,斟了一杯葡萄酒慢饮几口,再将其放下,笑道:“在下期待娘子佳作。”
既然是回应,那必须依照原韵原字再作一首新诗,难度不可谓不高。
见他不以为意,态度轻浮,郑都知轻抬素手,指着薛家二郎,眉眼间尽是笑意:“怪得犬惊鸡乱飞,羸童瘦马老麻衣。”
“哈?”
闻言,坐在不远处吃酒、看戏的程齐之先是一愣,待反应过来后,旋即捧腹大笑,甜腻的黄醅酒撒了一地。
虞世帆也好不到哪里,不再刻意维持游侠首领的高雅姿态,直接将玉箸扔到桌案上,嘿然而笑,心想:
没想到郑都知这么柔媚的小娘,也会如此行事。
薛牧仪容俊美,甚至是太子殿下都赞他为世间第一流的人物,而在这位花魁的口中,竟然成了长相丑怪、能将鸡犬惊走的人。
不过,这两句确实严格依照原韵原意,令人不得不佩服。
“娘子大才。”
薛牧放下琉璃杯盏,脸上依旧笑意吟吟,表现得极为大度,毕竟这是在宴饮嬉乐,当不得真。
“阿谁乱引闲人到,留住青蚨热赶归。”郑娘子眼神妩媚,似在嗔怪。
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眸除了勾人之外,实在没什么杀伤力,反而像在留情。
今夜是薛牧第二次见到郑都知,他清晰的记得,昨天宴饮时,这位花魁娘子身穿一袭血色石榴裙,而颜色浓艳的衣裙最难驾驭,若非绝世佳人,定会被石榴裙夺去穿戴者本身的光彩。
但她身姿凹凸有致,不存在这种问题,而且,纵使佳人此时穿了一身素色衣袍,依旧是男人眼中的恩物,恨不得将其藏于家中,不肯示人。
宴酣之乐让程齐之忘记本心,他屈腿胡坐,放浪形骸到极点,笑着调侃道:“二郎,有何感想?”
郑都知新诗的最后两句,可谓是霸气侧漏,直白来说就是:你薛牧这副穷酸样,老娘得了失心疯,都看不上眼,还想要娶我入门,回去照照镜子再说吧。
当然,这只是玩笑之作,先不提别人的恭维,薛牧自认相貌堂堂,怎么可能是“羸童瘦马老麻衣”,至于最后两句,只不过是花魁娘子傲娇,欲迎还羞而已。
薛牧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笑道:“郑都知才情无双,当属长安第一。”
这话无疑是在表明立场,帮花魁提升名气——长安第一,这句点评会随着薛牧官阶、声望的提升,逐渐成为事实。
果然,待他说完,郑娘子重新依偎到他的怀中,娇笑如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