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那些从事服务业的人见到客户,也是这样,逢人就称老板。
此时此刻,薛牧感觉笼罩郑都知身上的神秘光环逐渐消失,而坐在堂中的几位客人似乎想起了什么,面露惊讶之色,低声交谈起来:
“乾封元年,那个打破纪录,十六岁就成为本朝命官的人,好像就叫王子安?”
“没错,圣人看了那篇《乾元殿颂》之后,惊叹不已,赞其为‘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
“可惜,这家伙后来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被圣人认为是在挑拨二王的关系,下令将其逐出了长安。”
一时间,议论纷纷。
而后,众人侧目,薛牧如坐针毡。
“能与王子安同席而座,郎君一定同样博学多才,阿奴期待您的大作。”
这女人怕是没事找事做吧……帮忙把仇恨拉满了,都不用回头,就能猜到身后汇聚了无数道几欲杀人的目光。
“郑娘子莫要开玩笑,某只是粗通文墨而已。”
说完,薛牧抬起头,尽力让笑容变得真诚一点。
只一眼,就挪不开视线。
她的脸上明显施过粉黛,黛眉画的如柳叶一般,朱唇上涂抹着艳丽的口脂,如同焰火。
见这位俏郎君在打量自己,郑都知也不害羞,血色裙摆与头上的倭坠髻一起随着笑声摇荡。
慢束罗裙半露胸,那摇荡的鲜艳裙裾后,肌肤的丰盈润泽有多么深厚,大概只有入幕之宾才能具体知晓吧。
目睹这波澜壮阔之景,坐在堂中的正人君子,已经忘记了矜持,恨不得立刻提笔写下一首惊世之作,夺得美人芳心。
薛牧抬眸打量小娘子,被其容颜所倾倒,却不知道小娘子也在打量他。
为了不引起注意,薛牧多次嘱托家仆,必须帮他换掉一切能够象征身份的衣物,备好寻常衣袍即可。
然而,这些伪装可瞒不过郑都知的慧眼,虽然他在外面套上了普通衣袍,但贴身亵衣却是上等绸缎。
只需留心观察,就能在袖口、领口瞧见一角绸衣,再看一眼腰间佩玉,当即了然——恐怕又是哪个权贵之家的小郎君,偷偷来富乐园找乐子呢。
“郑娘子,还请命题吧。”
见那个自称薛仲文的家伙,直勾勾地盯着美人,上下乱看,张茂林不禁皱起眉头,顾不上礼数,大声提议。
闻言,郑都知微微抬眸,扫过堂内众人,最终又落回薛牧脸上,柔声道:“奴奴第一次见到如此俊俏的小郎君,有些失神了,望诸位恩客勿怪。”
众宾客当然不会怪罪美人,纷纷点头微笑,表现得十分大度。
调笑了几句之后,她神色一肃,问道:“适逢初秋,不如命题联句以咏夏物,以示怀念?”
“善!”“善!”
郑都知作为“席纠”,负责宣令、行酒、判断是非对错,以及点评诗文,肯定具备极高的文学素养,所言所行,自然能够服众。
“既然诸君没有异议,那么就开始做准备吧。”
说完,她轻抬莲步,走到厅堂前方的兽首香炉旁,纤手握住香箸,轻轻拨弄炉内残余的霜灰。
不用开口说话,贴身侍女瞬间会意,奉上鎏金莲瓣缠枝银盒,而这里面装的是宫廷秘制玫瑰香,价比黄金。
盒盖开启,馥郁的玫瑰香喷逸而出,纤手探入其中,拈起一颗新香,置于云母片之上。
不多时,修长的鹤嘴,吐出了一缕缕似有似无的氤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