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住进繁华世家这个原本属于我的房屋,说不上是喜是忧是愁是福是祸……
那天当着赵冠军父母的面,我给赵冠军约法三章:一、尊重伯父母伯母的意见,房子现在的所有权属于我,你可以住。如果我不高兴了,可以随时让你离开;二、我们还是各住各的房间,未经我的许可,你不得以任何借口进我房间;三、我们之间破镜重圆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至于以后,要看缘份和你的行为是否感动我。
姓赵的见我改变了态度,有点受宠若惊,说:“袁梅,谢谢你给我这次机会,我会很好珍惜,我保证从今以后会无条件地对你好,让你幸福一辈子……”
“打住,姓赵的,我只是看在阿姨和叔叔的面子上,给你一次机会,这机会不是我要和你重修旧好,更不是你说的让我幸福一辈子,而是给你一个听你说话的机会。换句话时,高兴时,我可以搭理你,不高兴时,你——有多远滚多远!”
姓赵的听了,脸色顿时阴暗起来。我知道,此时的他一定很失落。可,谁让他做出苟且之事呢,活该!
……
接下去的日子,我和冠军虽同在一个屋檐下,但我还是转不开弯儿,在他多次试图找我沟通时,我都没给他好脸色。
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着“同居”的日子,好在白天我们都各忙各的。
好几次,在金总打电话催我说协议的事进展到哪一步时,我都想听听姓赵的意见。可转而一想,虽然起初我在极度愤恨的情况下向金总“借钱”,再到后来的还款协议,但要实现这个协议,对我来说,虽说不是难事,可真要做起来实在不地道,不宜让他知道。再者,这些天来,我一直没给他好脸色,要是现在我为这事去找他,他属于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臭男人,还不天天缠着我?不行,这事儿我还得自己思量自己解决。
( 人生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