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事,去问问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谁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胜皱眉深思。
火帅一生跌宕起伏,受过的伤不计其数,作为亲儿子的安常胜,也很难数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触及到桃木剑,安常胜脸色大变,急切问道:“你是说心口那处剑伤?”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几分,“当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为,惹得老道相当不爽,要不是看在你们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剑给挑了。这么多年过去,姓安的遵守诺言,倒没有向华夏卖过一克毒品,否则老道早就登门拜访了。”
灰袍男人话语间匪气十足,哪像是道门高人了?
安常胜终于猜到了这人身份,颤声道:“你…… 你是齐长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声,挑起眉毛,“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胜苦笑连连。
别说是几十年,恐怕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以一己之力压的东南亚喘不过气的小道士。
一人独斗四十余名最强大的降头师,杀十余人,吓退二十余人,完好无损离去。
关键是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这些功绩都是在战场上发生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帅那个时代的人才有所耳闻。
战争结束后,齐长歌留在了当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没,看似是闲散方士,实则做了好几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
单枪匹马诛杀在泰国横行一时的黑道头子。
一剑将当时的金三角巨无霸坤沙刺破喉咙。
醉酒后跑到皇宫里呼呼大睡,并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纪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够齐长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还活着,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传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丰功伟绩。
安常胜早就认为齐长歌驾鹤西去,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见到对方放下狙击枪,齐长歌收回了桃木剑,“回去给你老子说,以后再对赵凤声起杀心,火家军会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胜几欲抓狂,这赵凤声是上帝之子吗?大富豪突然调转枪头护着他,神仙人物齐长歌也要护着他。
安常胜对齐长歌又惊又怕,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硬着头皮问道:“赵凤声是你什么人?”
“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
齐长歌眉目疏展,嘴角挂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师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