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混在人群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直接往叶知秋身上撞,即将碰上的时候,好像猛然发现自己失礼的样子,侧身从乌蒙和叶知秋两人之间的缝隙穿过。
就在贴身的时候,这名惯偷飞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系着钱袋的绺子,右手刚好接住沉甸甸的钱袋,眼看就要脱身了。
叶知秋的灵觉何其敏锐,莫说在白家东厢房里找到的钱袋,沉甸甸的份量,里面都是银钱,离开腰带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遭贼了,却没有任何动怒发作的反应,右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轻轻一点,暂时麻痹了他的神经,五指不自觉地松开,钱袋恍然落下,顺手收了回来。
紧接着,他施展一招“飞龙探云手”,轻轻一碰,就将小偷身上最值钱的金丝锦囊摸了过来,里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银铃铛。
三人交错而过,自以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准备将钱袋转手同伙带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么也给不了人。
紧接着,他就发现揣在怀里的金丝锦囊不见了,这可是怡红院里的相好给的,相当于信物,山盟海誓的见证,竟然不翼而飞了。
稍后,这伙扒手的头领就得知了来龙去脉,什么话也没有说,沉默了许久以后,才叹了口气:“终年打雁,今儿被大雁啄瞎了眼。没想到,那个少年郎还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传闻,僧道妇孺,不可轻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么办?那个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头领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脸上:“真他娘的丢人现眼!怡红院里的姑娘,惯会哄人的,她们说的话,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个巴掌拍不醒沉入温柔乡的半大小伙,忍着脸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大哥,小红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她说在等我,只要凑够赎身的钱,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里头,给我生个大胖娃娃。”
扒手头领连连摇头,冷哼一声,恨他不争气,竟然迷恋于青楼女子,那些风月场所厮混的女人,哪一个是简单人物,哄地把人卖掉,还会替她数钱。
“那道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宝物,顺手还拿走了你的锦囊,敢不敢问他讨要回来?嗯……”
插手也不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在津城路面上厮混,多少都有点眼力,明明知道那位道人不好惹,还要主动送上门,讨打了不是?
“莫非老大有了心思,看不上我了,想要借高人的手,将我打发掉?若真是如此,也就别怪兄弟我不客气了。”
插手自觉头领心里起了疙瘩,自己也生出了几分歹意,可是在最终没有撕破脸的时候,他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是做不出反目的决定。
“走吧!跟上去看看再说,人家在码头上,随便找人打听,就什么都清楚了。”
扒手头领轻轻挥手,斥退了组合里各司其职的望风、眼线、翻手、快腿,带着跟随自己多年的插手,也是结伴往码头前去。
与此同时,叶知秋和乌蒙前后脚抵达码头,周围人头涌涌,多是卖力气的抗包大汉,大运河上百舸争流,千帆竞过,输送漕粮的大船吃水很深,令人不禁怀疑,若是一个浪头打过去,会否将里面的粮食都浸湿了。
乌蒙以过来人的身份,劝道:“此处讨生活的帮会,可不止是庞然巨物似的漕帮,还有不计其数的雇工自助组织,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里面的水深地很。”
叶知秋自嘲一笑:“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