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矛盾,也在这玩笑二字中,彻底泯灭了。
这算不算是一笑泯恩仇?
李杨心里嘲讽似的念头一闪而逝,看着对面的陆小凤,突然站了起来,“我该去练剑了。”
一边说着,一边朝屋外走去。
这是要溜啊!
陆小凤心里跟明镜似的。
眼看李杨就快要走出屋门了,连忙道:“你就不想知道,我这回又惹上了什么麻烦?”
可以看出,他想勾起李杨的好奇心。
陆小凤一直都觉得,李杨在很多方面都与自己很像,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而且原则很明显,可李杨的原则,就有点令他难以捉摸了。
但这不能否认,李杨很多行事作风上,的确和他有共同点,比如,都喜欢享受、都比较风流、都喜欢喝酒、都很机智、脸皮都很厚……
或许这就是李杨假冒他,却从没有人能认出的原因吧。
所以陆小凤以为,李杨和自己是一类人。
他很清楚,自己这一类人,好奇心都非常的重。
如果说好奇心能害死人,他们绝对是先死的那一批。
陆小凤深知,自己的好奇心一旦犯了,谁都拦不住。
他觉得李杨也是。
是以,他想先勾起李杨的好奇心,这样就能不费力的将李杨拉上自己的贼船。
然而,
“不想知道。”
李杨的回答,让陆小凤几乎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他愣是傻呵呵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能把你逼得,找上我这个最不情愿找的人帮忙的麻烦,一定是很大的麻烦,我不想惹麻烦。”
陆小凤觉得李杨和他是一类人,李杨却从没有这样的感觉。
陆小凤喜欢四处惹麻烦,他不喜欢。
陆小凤喜欢多管闲事,他不喜欢。
陆小凤喜欢查案,他不喜欢。
……这么多且又明显的不同点,试问,他们怎么可能是一类人?
显然,陆小凤的判断失误了。
李杨也要走了。
走的很干脆,一点都没有回旋的余地,仿佛再一次证明,他和陆小凤不是一类人,他不喜欢惹麻烦。
直到,
“我有报酬的。”陆小凤终于亮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李杨已经迈到门外的一只脚,顿住了,“我要的报酬可不低啊。”
“我付得起。”陆小凤伸手入怀,掏出一件东西,抛给李杨。
李杨伸手接住,低头一看。
是一卷薄薄的册子。
册子封面上写着四个字:
灵犀一指!
当看到这四个字,李杨瞳孔骤然一缩。
这项他垂涎已久的绝技,陆小凤的成名绝学,现在居然这么轻松的到手了?
简直不可思议。
“看来,你果然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麻烦。”李杨若有所思道。
“是的。”陆小凤没有半点要否认的意思。
他也不怕会吓退李杨。
因为他从李杨的动作中已经看出,这个时候的李杨,别说是天大的麻烦,就算是叫他去弑君,他都不会有半点退缩。
李杨的动作很简单。
手一动,灵犀一指的册子就塞入了怀中。
那条已经迈出屋门的一条腿,也退回到了屋内。
就如刚才走出去时一样干脆。
“说吧,什么麻烦?”李杨办起事来一样干脆。
陆小凤便将自己的麻烦告诉了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