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简慷皮肤并不黑,模样白嫩清秀,很是招人喜欢,而且越长大越好看,因干农活皮肤晒得黝黑,却也掩盖不住他越来越招人爱的样貌,不管大姑娘还是小媳妇,见了简慷都会多看几眼,大方一点的还会撩拨简慷几句。
简慷习惯了经常被人撩,也厌倦了这种撩拨,除了他的妈妈和妹妹,他很少接近女性,尽管厌恶,出于家教的原因,有女性和他说话,他也会礼貌地回应。
这样长大的简慷,所造就的性情,用“隐忍”这两个字形容最合适。
而他的彬有礼却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隐忍,反倒更引得女孩子往他跟前凑,用时下渐渐流行起来的一个词形容,就叫做酷。
从小到大,喜欢简慷的女孩子不少,其中不乏比曾依依长得还好看的,简慷即便是有动过心的女孩子,也是女孩子主动,唯恐他被别人抢走,而简慷表现的一向冷漠而矜持。
自从在联谊舞会遇到沃琳,简赋第一次见到简慷对女孩子主动。
相比于喜欢简慷的那些女孩子,沃琳面色泛黄,样貌普通,五官只能用端正两个字形容,沃琳对简慷客气而疏离,实在看不出哪里值得简慷对她这么好。
简赋觉得,简慷的反常,大概只能用言情书上的话来解释:爱情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讲的。
或是用另一句话来形容:得不到的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