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门在加鲁鲁的面前展开,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被推着栽了进去。
还好,加鲁鲁不愧是能够适应任何地形环境的最优秀坐骑,身体刚刚失去平衡,便瞬间调整过来,穿过空间门之后便稳稳地落在地上。
时间是晚上十点,加鲁鲁通过自己的定位能力确认自己还在地球上,只不过似乎是跨越了很长一段距离,来到了纽约市的某个小区公园里面。
夜深人静,对于这个繁华的城市来说,就代表了危险。这可不是大晚上能够上街撸串的华夏,而是天黑之后就不建议出门的国家。
再加上,不久前的沙漠会议之后,美国的经济再次受到了动荡。破产者数量剧增,同时也导致了无业游民和流浪汉数量翻倍。这种情况下,纽约夜晚的治安状况就更加恶劣了。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骑着一只大狗在公园里面游荡,很快就惹来了别人的注意。几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远远地看着,然后悄悄地跟在了罗娜的身后。
小萝莉对此似乎毫不在意,倒是加鲁鲁转过脑袋,龇了龇牙,一副凶狠的模样,将这些不怀好意的流浪汉吓得不敢轻举妄动。
抓住一个迷路的小萝莉不一定有什么好处,但被这大狗咬一口,那就绝对是坏事。好几个流浪汉掂量了一下,便放弃了继续跟随的想法。
一部分人退却了,但还有三个红着眼,一身酸臭气息的流浪汉继续靠近。
他们似乎是一伙的,两个是白人,其中一个却是黑人。
远远地,加鲁鲁就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只听那黑人有点畏缩地说:“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主意。”
“闭嘴,汤玛斯。你要是没胆子,继续去翻垃圾箱找过期面包。我们只要绑了这个小女孩,最起码能够赚上几千块,然后我就会离开这个该死的城市。”
“可是,你们没发现她是个华裔么?”那黑人继续说。
“华裔又怎么样?正好是最好欺负的一类人,他们连报警都不敢。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理会。”另外一个白人流浪汉说。
“不,你们根本不懂。”那黑人还在坚持说。
……
三人一边小声地朝着,一边继续靠近。
走在最前面那个流浪汉终于来到了罗娜的面前,笑呵呵地说:“小妹妹,这么晚了还来公园,是不是迷路了啊,要不要叔叔带你去找爸妈?”
说完这句,这个流浪汉就伸出脏兮兮的手,想要将罗娜抓住。
至于小萝莉骑着的那只一脸凶狠的大狗,他丝毫没有放在眼里。
加鲁鲁披上的仿生皮肤是哈士奇的款式,这种狗只要养过的人都之后,完全是傻蠢萌的代名词。家里横是一把手,可以用一分钟时间将你舒适的家变成真正的狗窝,但同样可以用一分钟的时间跟入屋盗窃的小偷成为朋友。
就连警察都说过,哈士奇太蠢,不适合训练成警犬。这货就是看着威武霸气,实际上怂得出奇的那种狗。
这继续靠近的流浪汉里面,就有养过哈士奇的人,深知这种蠢狗的属性,所以丝毫不惧。
或许有很多伟大的人能够做到人品坚挺,贫贱不能移,但眼前这些渣滓毫无疑问做不到。反正他们的人生已经没了希望,这么可爱的一个小萝莉,毁灭起来大概能够勉强让他们的人生感到一丝报复社会的快感。
“嗷呜!”
加鲁鲁发出刺耳的嘶吼声,只要眼前这人再靠近一厘米,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撕成碎片。
这突如其来的狼嚎,将那三人吓了一跳,没听说过哈士奇还掌握外语啊!难道是光线太暗,实际上这并不是哈士奇,而是一头狼?
而这时候,罗娜用力地一拍加鲁鲁的脑袋说:“笨蛋,狗是汪汪叫的。”
加鲁鲁露出欲哭无泪的表情,但却无法违背罗娜的命令,只能委屈巴巴地叫了一声:“嗷~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