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是不是叫林风?“一名身材有一米八的青年拿着一张照片,对照着林风,冷声问道。
他叫高仔,是同乐镇的混混。
”对啊,我就是林风。你们到底是谁派来的?“林风试探着问道。
从昨天到今天,他得罪了龙小强,苏小露,刘刚,还有王大龙。
只有王大龙被自已整得最惨,有可能也是他让这些人来对付自已的。
不过,李真一看,就知道这些人常年混社会的混混子。
“你不需要知道。我们只知道你叫林风就行了。”那高个儿随手将照片扔进路边的池塘里面,大手一挥,道:“大家一起上,废了他。”
于是,另两名混混立即举着铁棍恶狼一样扑来。
林风见势不妙,立即撒腿就跑。
并且,边跑边冲他们骂道:“三个**崽子,有种的追上老子。“
他决定以自已的长处来对付这三个混混。
再说,这里隔张小花家也有一段距离,他可不想被他们看见。
”臭小子,敢骂我们,兄弟们,给我追,今天若不打断他一条腿,我们三人就白活在这世上。“
高大个混混见林风朝一口大渔塘奔去,急忙命令道。
这次,有人出五千块钱,要买林风的一只胳膊,穷了很久的他们,就接下这个利润并不丰厚的单子。
于是,三人追逐一人,在渔塘堤埂上狂奔起来。
一开始,几个人的距离还相距不远,可是林风却不跑远了,就顺着渔塘堤埂转起圈来,就象昨天逗王大龙一样。
跑了几圈,三个混混终于扛不住,都呜呼哀哉停下步子,坐地休息。
哪知林风忽然从草丛里面钻出来,飞起一脚,直接将最后面一名混混给踢进了渔塘。
不料,那家伙是个旱鸭子,不然游泳,在水里面时沉时浮,举着双手,拼命大呼救命。
”浪仔,快去救星仔,他不会游泳。“高仔急忙对另一个小混混说道,一边手挥着铁棍,防止一脸邪笑的林风再次进行偷袭自已。
”不好意思,高哥,我也不会游泳。“叫星仔的小混混脸色惨白地说道。
刚才他们追林风追得双腿发软,现在提着铁棍都嫌重,哪里还敢下水啊。
”操,真他特么的笨蛋。“高仔没有办法,只得自已下水。
因为他还正与星仔的姐姐谈恋爱呢,不可能见小舅子不救吧。
他正脱T恤衫时,林风趁着他的衣服还在蒙着头,就快步上前,猛然一脚,也将他踢进池塘里面。
扑通一声,高仔直接一个倒栽葱插进水里,在水里面扑腾不停,弄得狼狈不堪。
他好不容易在水底站起来,伸手抹了一脸的水珠,对林风大骂道:“**崽子,你他特么的真不要脸,竟然趁人之危,偷袭老子。有本事,呆会儿跟老子大战一场。”
“我战你玛麻痹。小子,你也下去,跟他们作伴吧。”
林风回击高仔一句,又怪笑一声,将那个吓得面色如土的星仔也一脚踢下水中。
“妈呀,我不会耍水,高哥,快救我。”
星仔惨叫一声,也扑通一声,落入水中,双手双脚在里面扑通几下,就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