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
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飘荡着出了一线天,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神魔,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神魔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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