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塔-万提斯点点头。
这个世界,总是有些人经受不住诱惑,而出卖自己的理想和灵魂的。当然,这无可厚非。毕竟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些鄙视妓女的白领,本身并不比妓女有多高尚。
妓女出卖的是肉体,而白领呢?肉体为了那可怜的工资而出卖,灵魂呢,则被老板所蹂躏。相对而言,那些白领更为可怜。只不过,道德观下,他们高尚。
当然,最为苦逼的还是网络作家。肉体被每天繁重的码字任务所折磨,而灵魂呢,则被各种读者所蹂躏,要忍受各种各样的谩骂,甚至羞辱。
所以,工作上,谁也不比谁更高尚一点。区别于高尚与否,只是在乎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
当然,相对而言,妓女,文雅一点,风俗女子更为容易堕落,更为容易沉沦。毕竟灵魂的沉沦,往往都是从肉体的沉沦开始。
这一点上,白领也好,网络作家也好,虽然出卖肉体和灵魂,但是至少他们还能有拯救的时刻。每天,下班了,就自我拯救了。而风俗女子,可没有下班一说。
很快,12名脱衣(舞娘)过来。
对,全部过来了。林风微微惊讶。都愿意?
“林先生,我必须得承认一点,你的魅力是很大的。当我告诉她们,你有一件事需要拜托她们做的时候,她们没有问任何理由,就都过来了。她们很崇拜你!而她们拜托我一件事,那就是能够跟你合影?”蒂塔-万提斯微微有点吃味。
这些伴舞,年轻啊,比她年轻十岁以上,所以更为青春活力一些,也更奔放一些,愿意去追求她们所要得到的一切,而不会被世俗的观念所笼罩。
林风笑了。
“行,能够和众多美女合照,这是我的荣幸!那一起合个影吧!”林风笑说。
12位伴舞顿时欢呼一声,簇拥到林风身边,时间定格在这一瞬间。
“那还需要单独合影么?”林风笑问。
这个自然是必须的!所有伴舞均是连连点头。她们就想要单独合影呢。能够和林风这样的大人物合影,那是她们的福气。尤其林风是她们非常崇拜的一个人。
虽然说林风并不帅,不是那种典型的高富帅,但是林风却是所有年轻人的偶像。原因在于,林风总是打破各种常规,各种规矩。而这,就是年轻人最想做,却往往做不到的事。
个性!这是一个个性的世界。而林风,就是个性时代的代表!
“好了,现在呢,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们。你们不需要知道他是谁,总之,要陪他度过一个晚上,让他感觉到是和蒂塔-万提斯度过一个晚上。我知道,你们并非那种风俗女子,但是我需要有人做出一定的牺牲。而为了这份牺牲,我愿意付出一定代价!当然,纯属自愿!”林风尽可能用文雅一点的词去述说这件事。
皮条生意,这对林风来说,还是有点不好开口的。当然,这要是有风间惠丽莎在,那就好说。那女人,是可以轻易找到的。但是这毕竟是在大海之上,这儿除了蒂塔-万提斯和她的12位伴舞外,就没有其她女人了。
自然,林风的女人,肯定是不能算在内的。如果布斯科克中将敢对林风女人动歪脑筋,那林风肯定早就将他用弹射起步的机器给射飞了。
众女过来时,就猜到了。不然,林风为何会邀请她们过来呢。
对此,众女自然是有心理准备的。和一个男人欢愉一晚,很正常。没任何法律规定,只准男人找女人欢愉发泄,就不准女人找男人欢愉发泄了。不就上床么,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当然,这个男人得自己看顺眼,看不顺眼,那不行。为了钱出卖自己,那就要看情况了。
“所以,现在你们每人面前有一张纸,写下你们心中想要的数字!我会挑选一个我认为合适的价格!”林风微笑说。
虽然林风准备花钱,但不代表林风会当冤大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