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六日,李植带领收税吏员,到静海县曹姓缙绅家征收田赋。
到了七月中旬,李植已经在各大衙门中收缴了天津一府二州二十县的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厘清了天津的税赋关系。依赖这些文件和实地调查,李植可以向天津镇的缙绅和农民收税了。
明代的税制十分复杂,一般来说田赋分为夏税和秋粮。通常夏税征收不能超过之计剿贼,朝廷加征剿饷,增田赋银二百八十万两,天津的田地,每亩加征五厘。崇祯十二年,杨嗣昌提议加税练兵,亩加练饷银一分。”
“三饷合起来,每亩加增二分七厘银子折色,合计四十九万九千两银子。”
“所以合起来,天津一镇交税一百五十七万七千两折色,三十一万六千石本色。”
听到一百五十万两一年的数字,李植眼前一亮。这天津一镇的田赋,果然巨大。如果操作的好,不但可以减轻小民的负担,还可以为自己创收。
李植问道:“良友,这一千八百五十一万亩田地中,不纳税的占几成,纳税的又占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