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北宫鎏,是个妖孽。”
“没有人知道他出身,我敢保证,国内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事迹,但是十多年之前,他在西方,有一个称号,叫做……上帝之脑。”
“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和他算是有两面之缘。”
张毅沫一副叹为观止的表情:
“据说,他是一位真正的妖孽天才,好像是没上过学,但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通过了全球三大顶尖商学院的学位考试,两年之后,又拿到了这三家商学院的博士学位。”
“当初,华尔街曾经对他开出了千万美金的年薪,他却弃之如敝履。”
“可惜了,如果他混商界,绝对是翻手为云覆手雨,成为世界首富,也不是什么难题。”
“那他干了什么?”
张毅沫一脸惋惜的神情:
“他什么都没干,据说拒绝了华尔街之后,他自我流放了三年,当了三年的流浪汉,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了华尔街,然后找了一张纸壳,写了一句话,就在华尔街最繁华的金融大厦门口睡大觉。”
苏牧不由得大为好奇:
“写的是什么?”
张毅沫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神采:
“卖时间,一个小时一百万美金。”
苏牧一愣,随即又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朱七看上去至少四十岁了,那么,他十八岁就是至少二十多年之前,那个时候,苏牧大概也才两三岁吧。
一个小时卖一百万美金?
估计疯子才会买他一个小时。
张毅沫也是一脸的震惊:
“没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渐渐的他成了华尔街的一个笑话。”
“直到半年之后,有一个家伙,或许真的是遇到天大的危机,又或许钱多到没地方花了,真的出了一百万美金,买了他一个小时。”
“半年之前,那个出钱的家伙,身价暴涨了二十倍。”
张毅沫苦笑着看着苏牧:
“第一个买他时间的家伙,叫费巴特,后来他有样学样,卖起了自己的午餐。”
“这件事之后,无数人想要买他一个小时,但是他直接把价格提到了三千万美金。”
“你猜第二个买他时间的人是谁?”
“那家伙叫史蒂夫,开了一家叫水果的公司,被人赶出公司之后,他找到了北宫鎏,后来你也知道了,水果科技公司如今是个什么样子。”
苏牧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泥煤,这么牛逼?”
张毅沫淡淡一笑,说道:
“我相信,这绝对只是他传奇色彩之中很不起眼的两笔,那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但是留下了无数或真或假的传说。”
“据说,全球排名前一百的超级公司,每一家一年付给他的顾问费,就高达一亿美金。”
“所以他有了个外号,叫做上帝之脑。”
张毅沫说到这里,都忍不住看着苏牧,悄悄问道:
“老弟,我想问一下,看他对你的态度,然后喊你苏少,莫非,他……!”
苏牧连忙摇摇头:
“老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先过去了,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安排你和你偶像喝一场。”
看着苏牧丢下自己就跑,张毅沫突然有点生气。
这小子,太特么不是东西了。
套路完就跑,这和啪啪完提上裤子就找不到人渣男有什么区别?
老张觉得自己被人白嫖了。
其实苏牧心头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
他相信,张毅沫不会扯淡。
那么,这样一个牛逼到近乎于神话的存在,居然是朱蕤蕤身边的仆人?
苏牧就算是满脑袋装的精子,也觉得不可思议。
这不是大材小用的问题。
这分明就是……!
阴谋!
朱家这样安排的背后,绝不简单。
苏牧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总之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谁特么在惦记小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