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留在程渊行身边,不但过不上好日子,还会被程渊行给折磨死。
她不要再继续留在程家了。
她要离婚。
她要离开。
程渊行原本不想放她走,但几天过后,她只剩下半条命了,人也神神叨叨的,精神像是出了问题,老管家便劝他和林玫离婚。
他不肯。
他想继续折磨林玫。
看到林玫痛苦,他就高兴。
他恨不能折磨林玫一辈子。
老管家劝他:“您不和林玫离婚,你俩就是夫妻关系,林玫一天在我们程家,我们家小少爷就一天不会回程家。
您只有和林玫离婚,和她划清界限,小少爷才有可能接受您,以后和您好好过日子。”
他被老管家的话给说服了,同意和林玫离婚。
在警察局还不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林玫,再次见到离婚协议书就像是见到释放死刑犯的圣旨一样,迫不及待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上了她的名字。
她和程墨涵一样,净身出户。
甚至,她还不如程墨涵,程墨涵脖子上还有条项链,她只穿着身上一身衣服就被赶出了程家。
她知道这是不公平的。
她应该能分程渊行一半的财产才对,可她被打怕了,她什么都不敢想了,只要不再挨打,什么都行。
她吓破了胆,离婚协议书都没仔细看,就签上了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