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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破阵!(1 / 2)

李伴峰写了契书,一笔一笔写的明明白白,连本带利写的清清楚楚。</p>

他借了手套的钱,必须要写明白,而且必须要还。</p>

手套在旁道:「当家的,您这是骂我,我刚跟您说借,这是玩笑话,我的就是您的,您只管拿去用!」</p>

李伴峰摇头道:「你的就是你的,借的就必须要还。」</p>

契据写清楚了,李伴峰连夜把所有的银元和金子搬到了卧房里,叫来冯崇利和冯信诚。</p>

看着一屋子的银元,冯信诚惊呆了。</p>

他想不明白这么多钱从哪里来,他要是冯崇利,这生意他就不敢做了。</p>

但他不是冯崇利。</p>

冯崇利盯着银元看了片刻,神色凝重,对李伴峰道:「还差三百五十二元。」</p>

李伴峰没犹豫,立刻掏钱包。</p>

为什么这么痛快?</p>

因为李伴峰和手套一起算过,确实差了三百多块。</p>

真不愧是高层次的商修,竟然对钱如此敏感。</p>

冯崇利收了钞票,对李伴峰道:「李老板,劳驾在此稍候。」</p>

不多时,冯崇利重返房间,手里拿了一对黄花梨长方盒子,交给了李伴峰。</p>

李伴峰打开盒子,两个盒子里边各放着一根铁尺。</p>

铁尺的光泽不算亮眼,有地方带着些许磨损,甚至还有点锈迹。</p>

冯掌柜看不出端倪,不敢轻易作声,他实在不明白这对铁尺为什么这么值钱。</p>

李伴峰装模作样看了半天,点点头道:「冯老板,也请您稍候片刻。」</p>

他根本看不出真假,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铁尺。</p>

离开了房间,他到楼下另开了一间房,进了随身居,先问手套:「你看这是真的么?」</p>

手套挺直身躯道:「当家的,你这是什么话么,我又没见过铁尺,我哪知道真假。」</p>

李伴峰点点头道:「也对,你没见过,那你觉得谁见过呢?」</p>

手套把拇指和中指抱在一起,摇晃着食指道:「要我说,既然是咱们宅子的东西,自然是要问宅子的。」</p>

李伴峰点点头,表示赞同:「可宅子有这么多屋子,去哪一间房问这个事情,比较合适呢?」</p>

手套尽力保持着稳定的站姿,思索片刻,回答道:「当初咱们宅子偷油的时候,放在了三房,我觉得三房还是很有灵气的。」</p>

李伴峰也觉得很有道理,他带着铁尺去了三房,看着手套道:「宅子不是时时刻刻都能回应我,你觉得该怎么向宅子发问?」</p>

手套尽量控制着颤抖的身躯,思索了一会,回答道:「我觉得,既然是宅子的东西,不如放在地上,看宅子怎么处置。」</p>

「有道理。」</p>

李伴峰把一对铁尺放在了三房的地上。</p>

过了片刻,一对铁尺渐渐融化,陷入了地面,消失不见。</p>

呼哧!呼哧!呼哧!</p>

呜嗷!</p>

一声汽笛,各房随之震颤。</p>

随身居很兴奋。</p>

李伴峰拿到真东西了。</p>

他带上了手套,回到了旅馆。</p>

冯崇利和冯信诚都在房间等着,见李伴峰没把铁尺带回来,冯崇利有些不满。</p>

「李老板,咱们生意还没做成呢。」</p>

李伴峰道:「生意已经做成了,东西我验了是真的,钱您数了,一分不少,钱货两清,我们就此告辞了。」</p>

李伴峰要走,冯崇利道:「且慢,咱们还得立个契书,钱货交割,这对铁尺与我再无瓜葛,今后丢失损毁,皆与我无关。」</p>

「好!」李伴峰赞同,「八十万大洋,现金交付,你已当面点清,日后无论多与少,与我也没干系。」</p>

冯崇利点头:「这桩生意,冯信诚做见证,日后无论是何缘由,你我都不能伤了见证人的性命!」</p>

原来还有这么条规矩。</p>

难怪涂书梅当时没杀了吕越三灭口。</p>

吕越三作为涂书梅的账房,手脚不干净,嘴也不严,按理说涂书梅不能留他。</p>

可按照冯崇利的规矩,必须要找个两家都认识的人做见证,涂书梅事先不知道这规矩,当时身边合适的人选只有一个吕越三,就让他做了见证人,所以不能杀了他。</p>

如果不听冯崇利的规矩,就把吕越三给杀了又能怎么样?</p>

这就得看双方的实力了。</p>

涂书梅修为不低,接近八层,冯崇利什么修为?</p>

他是冯信诚的兄长,看着却比冯信诚年轻,如果他不是像涂书梅一样修饰过面容,那就证明冯崇利已经加长了寿命,修为到了云上。</p>

如果只是为了堵住吕越三的嘴,涂书梅不可能冒犯了冯崇利,这就是吕越三能活下来的原因。</p>

可冯崇利为什么不愿意把这规矩告诉别人?</p>

这事无从推断,李伴峰也顾不上这些,写下契书,三人按下手印,生意就此成交。</p>

李伴峰一刻不能多留,当即带上冯掌柜,买了晚上的车票,回了药王沟。</p>

冯崇利从怀里拿出来一个钱袋,抓起大洋钱,往袋子里装。</p>

一个钱袋子能装几个大洋?</p>

这可有几十万,还有一大箱子黄金。</p>

这些东西,冯崇利的钱袋子还真能装得下。</p>

一个钟头过后,所有钱收拾妥当,冯崇利回了自己房间,睡了一晚,次日天明,直奔火车站而去。</p>

走到半路,忽听有人在身后招呼:「站住!你这是要去哪?」</p>

冯崇利一回头,看见一个车夫,拉着洋车追了上来。</p>

「哎哟,您回来了。」冯崇利赶紧打了个招呼。</p>

「废话,我能不回来么?不是说好等到今天晚上么,你怎么提前走了?」</p>

「抱歉,我这的生意已经做完了。」</p>

车夫一怔:「生意做完了,这话什么意思?」</p>

「就是那件东西,已经卖了。」</p>

「卖给谁了?」</p>

「这就不方便告诉您了。」</p>

咣当!</p>

车夫把黄包车扔在了地上:「你这人怎么这样!不是说好了么,我回去筹钱去!一百万大洋,我都给你带来了!」</p>

冯崇利一笑:「这没办法,您当初没给定钱,也没立契书,这位客人带着现钱来的,我肯定得跟人家把生意做了。」</p>

车夫眉头一竖:「耍我是不是?」</p>

冯崇利也把笑容收了:「这话从何说起,我是生意人,生意可就是这个规矩,谁让您来晚了一步。」</p>

两人对视许久,车夫把车又拎起来了:「这梁子,我记下了。」</p>

冯崇利道:「何必伤了和气,您在这还要做大事,今后咱们还得多往来,</p>

另外这车子,不能总摔,里边藏着那么重要的东西,要是被您摔坏了,可上哪淘换去?」</p>

……</p>

到了药王沟,冯掌柜回了杂货铺,李伴峰藏好了钥匙,进了随身居,盯着眼前一袋子带着血迹的泥土,摒除杂念,就这么一直看着。</p>try{ggauto();} catch(ex){}

眼睛里有血迹,脑海里有血迹,李伴峰要找下一处血迹。</p>

下一处血迹形状肯定不一样,所处的环境也不一样,偏差可能不小,这么找,能找得到么?</p>

多</p>

了两条铁轨,这就得看随身居的本事了!</p>

等了几分钟,耳畔传来一阵汽笛声。</p>

李伴峰拎着铲子刚要往外走,娘子喊一声道:「喂呀相公,稍待片刻!」</p>

一团蒸汽裹住泥土,两根唱针上下翻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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