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然失笑,张献忠给自己与袁明清各自倒了一杯茶水,再夹起一块嫩羊肉放入口中。
“大大!现在天色尚早,这饭吃完,我们也顺便去讨个喜如何?”
袁明清对张献忠的调侃翻了个白眼,拿起茶水一饮而尽,
“去就去!我倒要看看这县令有什么样的排场!”
随着一碗羊肉羹和一斤羊肉下肚,张献忠与袁明清空空如野的肚子也逐渐散发出暖意。
丢下半两银子,张献忠挑起皮子与袁明清一起跟随迎亲的队伍而去。
不多时,来到了一个陕北特有的大院面前。
这个时代,婚礼的场面也许不及后世,但繁琐程度有过之而不及,然而在陕北这块,由于民风的因素,就连婚礼的繁琐也简约了不少。
此刻大院门口人来人往,尽皆是富商地主,而在门口的一对大红帘子上赫然写着两个名字:杨森,谢婉。
显然,这是新人的名字。
一道火盆放在院门口,来往的宾客纷纷踏过火盆而入,在大门的两边还站立着迎宾的女仆和八面玲珑的中年管家。
透过大门缝隙,可以看到庭院挺大,一张张大红八仙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延伸到窑洞内部。
张献忠挑着皮子和袁明清一起朝着大门走来。
本来以他们的身份应该先找个客栈,然后将皮子换成财货才正常,可惜这两人并不是真正的猎户,所以对换钱这事也不是很在意。
于是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这边唢呐声震耳欲聋,喜气洋洋,那边一个挑扁担的挑夫竟然直接朝着大门而来。
管家一看,这边举行婚礼,竟然有人来卖货,这还得了,于是立刻上前阻止。
“挑子!有点眼力劲,懂吗?!卖东西上西街去!没看到这里正在拜堂成亲吗?”
今日是县太爷喜庆的日子,所以管家虽然对张献忠与袁明清一脸嫌弃,但却没有发火,而是指了指西街的方向,一脸无奈。
俗话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张献忠见管家虽然面带嫌弃,但却不轰人,于是也不生气,而是放下扁担,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笑了一笑,
“这位大管家!我和我大大刚从榆林那边过来!听说今天是县太爷的公子大喜的日子。所以特地过来讨碗喜酒喝喝,不知可否?”
一般而言,大喜日子若是客人越多,则代表新人得到越多的祝福,因此若是有人过来讨酒喝一般都不会拒绝,即使是现代有时候亦是如此。
所以管家听到这话,显得有一些犹豫。
但是今天来的基本上都是米脂有头有脸的人,若是让两个粗俗的乡民入座,则县太爷的面子未必好看,眼看骑虎难下,老管家招了一个女仆过来,打算找人拿一些吃食打发走张献忠两人。
“阿福!什么事?”
一名穿着儒衫的,面色苍老的老者走到了管家的身后。
而此人,正是米脂县的县令杨文山。
今日是他儿子的大喜日子,所以他会亲自出来接待一些比较重要的来宾,而刚才正好看到管家与张献忠两人在这里说话,于是过来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爷,这两个是乡里的猎户想讨杯喜酒喝!”
管家走到杨文山的旁边,悄悄低语。
杨文山犹豫了一下,又看了两人一眼,见其虽然衣着淳朴却还算干净,再想到今日是他儿子的大喜日子,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无奈的挥了挥手,
“安排他们在角落单独坐一桌!”
说罢也不理两人,转身进了院内。
管家见此,立刻对着张献忠与袁明清招手,
“进来吧!记得不要乱说话!这里的人可不是你们能得罪的起的!”
张献忠耸了耸肩膀,对袁明清挑衅似的挑了挑眉毛,
“走吧,大大!一起进去看看都有哪些大人物!”
“哐哐”
袁明清在扁担上敲了敲烟锅,随手将其丢到篮子里,整理了一下衣裳,一马当先的在前方领路。
张献忠翻了个白眼,挑起扁担,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