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八百里外。
昔日的大巫祝分身巫善,骑乘着一匹幽冥鬼马,飞快踏过砾土,所奔行的方向目的地,正是“青牛马,蹄朝西”小队。
却在此时。
巫善忽然浑身抽搐,感到体内生命力飞快流逝,忍不住痛叫出声:“啊啊啊啊啊!”
而他的背后,竟有一大一小二鬼,正在啃食巫善背部血肉。
勐然回过头。
巫善大惊失色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区区两三个青州斗士,怎么可能杀得了你们?”
其身后二鬼,正是唢呐鬼与许婴,魂体破碎后,便化作魂种,蚕食宿主生命本源。
绣花鞋女鬼,需消耗一年寿命方能复生;
唢呐鬼,需吞噬五十年寿命;
而更加稀有且强大的无口饿鬼,更是需要上百年寿命,才能重获新生。
换而言之。
此前姜尘诛杀三鬼,足足耗去了巫善整整一百五十一年的寿命。
“小畜生——”
巫善眼中燃起一丝恨意,头发渐渐斑白。
纵使是将级强者,寿命极限也不过三百年,一下子耗去半数寿命,几乎等于废掉了半条命。
…………
冯乐宾拿出储备的狗皮膏药,贴在丢了半条命的阮铁汉手臂伤口处。
此物名字虽俗气得很,效果却相当不俗,丝丝清凉气息温养,手臂伤势顿时止住。
阮铁汉悠悠转醒,憨笑道:
“我就知道,以姜老弟的能耐,对付一二只鬼物,不过是手到擒来。”
姜尘摆了摆手,谦虚道:
“阿宾断了它一掌,你也不顾性命,将大量鲜血喷在它身上,实际上,我出手之际,那无口饿鬼的真实战力,至多只有五六成。”
“这还得算上凶虎意志与命名符咒,种种因素加在一起,才侥幸胜了它一分。”
冯乐宾揶揄笑道:
“你才胜了它一分,就能三刀结果了它的性命,要是胜了十分,怕是三刀之内,杀个鬼神也不成问题吧?”
阮铁汉哈哈大笑: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
“依我看,姜老弟的绰号也该换一换了,干脆就叫三刀百将得了。”
大笑间。
手臂伤势隐隐触动,疼得阮铁汉直哆嗦。
冯乐宾皱眉道:
“狗皮膏药完全发挥药效,至少要一个时辰,在这段时间,阮百将恐怕不宜移动。”
此时,
天已大亮。
三人亦疲惫至极,若是匆匆赶路,不过是事倍功半,一张一弛,方能积蓄足够的体能,迎接下一次战斗,姜尘与冯乐宾便在戈壁四处转悠,将一窝黑羽野鸡一网打尽,甚至还寻得了五六个野鸡蛋,可谓是一家人整整齐齐。
姜尘前世虽是小镇做题家,却也干过很多农活,烹羊宰牛杀鸡等手艺都或多或少跟着父辈干过,非常麻利地去毛放血,开膛除脏,动作之熟练,甚至堪比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