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东这是将自己的指纹磨平,还是通过其他方式将指纹毁坏,还是戴了尼龙手套之类?”张副局长盯着投屏,问。
“根据信息组调取的各类监控视频来看,李海东出行除了帽子和口罩,从来不戴任何手套。所以,我们在他车上也搜集过,很遗憾,也只发现了手指印。我们最开始也怀疑李海东是不是在手指里侧涂抹了一层透明指甲油,或者将自己的指纹磨平,甚至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将自己的指纹毁掉,比如烧伤、烫伤,将手指插入硫酸之类。这样一来,他在日常生活中即使会留下手指印,也不会留下指纹印。所以去了一趟医院,结果却发现李海东压根就是个没有指纹的人。”向娟说。
李海东从13楼一跃而下,却并没有死,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挂着呼吸机,一直没醒。医生说,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这一点,在座的每一位都知道。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撤销案件。李海东没死,案件本身又影响极大、疑点诸多,白土文案也就必须得立案侦破。
“你再说明白一点,没有指纹是什么个情况?”刘局长终于开口说话了。之前听取马弘文的汇报,他当然也能嗅出这个案子绝非简单的杀人碎尸,而仅从目前来看,这一案件的复杂程度已经超出了他的预估和想象。
“其实也就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疾病,叫‘皮纹病’,患有这种病的人天生没有指纹,分泌的手汗也较少。除此之外,身体不会有其他不适或异常。医生说,这种病一般都由基因突变引起,也就是说具备遗传性。”向娟说。
这时,投屏上显示的是李海东所在医院开具的关于李海东患有皮纹病的证明,上面加盖了“堰城市中心医院”的公章,十分显目。
“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指纹对比,确认李海东是王氏兄弟之一的目标也达不到?脚趾纹呢,户籍系统内也没有录入?”刘局长问。
向娟点头称是,然后就刘局的第二个问题展开阐释:“这也是我接下来要说的。李海东的身份证,经查,其更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有效期为20年,签发机关为堰城市公安局雁山分局。由于当时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并未正式实施,公民在办理、换领身份证时是否录入指纹或脚趾纹,主要采取自愿原则。所以,李海东的身份信息在公安户籍系统内并未录入指纹或脚趾纹,也未有是否属于残疾记录。”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于2012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公民申请领取、补领、换领身份证必须登记指纹信息。而对于不能录入指纹的情况,也有详细规定:采集有指纹的手指的指纹,并注明无指纹的手指;所有指纹都没有的,如双上肢缺失的,可以采集脚趾纹;所有指纹无法采取的,可以注明并记录残疾状态。李海东的身份证迄今为止还能有效使用,未曾换领,也就未进行脚趾纹录入或有关记录说明。
大家都盯着屏幕上李海东身份信息的正反两面截图。这些资料都是从户籍系统内通过查询截图而来,并不是李海东的原始身份证件。
刘局长皱着眉头,又问:“王氏兄弟的身份证号码呢,和李海东的身份证号码也对比不上?”
向娟苦笑着说:“一般情况下,公民的姓名更改,户籍系统内会在姓名一栏注明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也始终不会改变。但是,我们都低估了李海东和死者,或者说是王氏母子的能力。”
这时,投屏上跳出了王氏兄弟和李海东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截图,每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呈上下摆放,三张身份证呈直线摆开。
“大家可以看到,李海东的身份证号码和王氏兄弟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户籍地址不一样,但是出生日期一致,证件照上的人也长得一模一样。王氏兄弟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堰城市公安局三清分局,其有效期也一模一样,都是从2011年4月15日到2021年4月15日,和李海东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前后只差了7天。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也同样缺少指纹录入。根据外勤组李竹道同志的推测分析,李海东,或者说王氏兄弟极有可能办有两张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完全不一样的身份证。这也是信息组的同志前后在查询李海东和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时,未曾发现他们有曾用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