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次的被戏耍之后,这个人终于掏出了手枪。倒不是说他已经被气急了,而是他觉得这样再追下去并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想要简单的解决这个事。
再又一次的几乎要追上时,两车之间的距离紧紧相隔五六米远,兰德尔再一次的朝着那个人伸出了中指。
那人也不含糊,右手握枪伸出了窗外,对着前面的车快速的开了三枪。
欧美的车子驾驶位都是在右边的。
前面的兰德尔在第一时间就在后视镜内发现了枪口,他大惊失色。
枪械,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威胁,对他兰德尔来说也是。
他的专长是偷车,对枪械只能说是略懂一二,并不是精通枪械,所以,在看到的时候有些吃惊。
他赶快打方向盘,野马划出了一个弧线,躲过了第一颗子弹。
后面的人显然是十分精通射击的,他早已算准了野马车的躲避路线,在开第二枪的时候就是朝着车胎即将躲避的方向射去的。
啪的一声,子弹将野马车车胎射爆了。
车子更加的晃悠了。
第三枪,后面的人想给兰德尔一个警告,所以他开枪特意朝着兰德尔脑袋旁边射去。
在车子颠婆的刹那,兰德尔只觉得耳朵一疼,脸颊上一热,凭着本能兰德尔知道,他肯定是受伤了。
已经爆胎的野马在街上滑行了一段距离后,撞上了旁边的一个交通设施,发出嘭的一声。
兰德尔在车内被撞的七晕八素的,有些懵了。
保时捷急刹车,停在了野马的旁边,那人从车上走了下来,站在了野马车的旁边。
车子的引擎已经冒出了白烟,兰德尔慢慢的将脑袋从方向盘上抬了起来,看着身旁的人。
那是一个站的笔直的年轻人,穿着白色的衬衫,打着发蜡,脸上没有一丝的笑容,很严肃的样子。
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他将兰德尔从车上拽了下来后,看了看自己的座驾,损坏并不是,爆了胎又撞了一下,车身并没有太大的损伤。
白衬衫慢慢的抬起手臂,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兰德尔说:“记住,谁都不能偷我的车,明白吗,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说完后,嘭的一枪,子弹从枪口射了出来。
71万字了,真不容易,写了两年了,对于兼职来说,也是够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