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爷和她刚进红家客厅,那股子不舒适感又一次挑逗着冰蓝的神经。
一旁坐着一个韵味十足有些疲态的女子,便是红家的女主人。
花儿爷和红梁说话,冰蓝打量着红夫人,当然对方也在打量她。她虽然不精通奇门八算,一些浅显的东西还是会一些的。更何况她曾经修过真,对于阴气和鬼气都有接触。
冰蓝仔细的打量着周围。宅子没问题,摆设也没问题,这宅子修建之时早已请高人算过。那问题就出现在了人的身上,眸子从新扫回红夫人,望了一眼女人的手腕处,又看了看她的脖颈处,一般有什么载体不是镯子就是玉佩吊坠一类。可是两处都是空荡荡,这让冰蓝有些不解?
红夫人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低头喝茶,脑后的簪子露了出来。
“红夫人晚上会听到怪声?”冰蓝微微眯眼,心中有数,嘴角上扬。
红梁赞许的看她一眼,果然如他所料,这丫头不是个简单的,那说话时的一举一动都有高人的影子。要是冰蓝知道他的心声,会噗嗤一笑,那是气势,气势懂不?怎么说她曾经也是大佬,只是此时落魄了而已。
红夫人垂眸,右手微微一缩,试图遮掩她的不安,面上依旧面不改色:“蓝小姐说的不错,可是有什么不妥?”
“想要养小鬼可不容易。”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养小鬼是什么意思?
“养小鬼”,顾名思义是养鬼来帮忙办事情。小鬼最基本的食物就是血!刚开始养小鬼的时候,的确是很小的一个鬼,每天必须吸收的能量可能只是一滴血就够了;慢慢地小鬼也长大成「鬼王」,相同之下必须吸收的血也就愈来愈多。
符咒师父养小鬼的时候,部分利用符咒是可以控制小鬼的行为以及所吸收血的份量,不让自己被反噬。把小鬼放在他人身上时,小鬼吸收的血来源就跟符咒师父没有关系,反而是因为已在他人的身上,可以尽情的吸血。养小鬼的基本条件:就是先找到适当的夭折小童。
养小鬼有四个方法:其一勾魂大法
勾魂大法乃是茅山术的一种,有心拳养小鬼的法师,会先打听清楚何处有童男或童女夭折,同时设法取得它们的生辰八字,待尸体下葬后,降头师就会趁夜深人静潜到小童的坟前,焚香祭告,施展勾魂术,然后将预先从树上斩下的一段藤茎,插在坟头上,令其自然生长。等到藤茎长得繁茂时,施法的降头师会再次起坛运起勾魂大法,使到坟中小童的魂魄附在藤上,然后念咒焚符。之后,他必须一面念咒一面操刀斩下坟头的一小段藤茎,再雕成约一个约寸半高的小木偶,以墨及朱砂画上小童的五官。大工告成后,将小木偶收藏在小玻璃瓶中。不过,施展这种勾魂术前,大多数的降头师都会先后勾取一男一女两个魂魄,并且将它们收藏在同一个玻璃瓶中。据悉,这种作法是为了预防天性好玩的小鬼,由于寂寞难耐而逃离。有鉴于此,如果你有缘见到让小鬼藏身的小玻璃瓶子,则多数可以看见里面有一黑一白共两个以藤雕刻的小木偶。大部份时候,小鬼是日夜都在睡觉的,当主人有命时,会先对着瓶子吹口气,念咒语,将小鬼唤醒,然后吩咐它们去办事。除非主人食言,多次承诺了小鬼的事情没有办到,否则,它唯命是从,绝不讨价还价,瞬间就能将主人的指示办妥。
其二降头术,此种养鬼术乃衍生自泰国一带,与茅山术有所不同的是,降头师会先到森林去斩一段适用的木头,再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最后才去找寻童男或童女,甚至是婴儿或未破身之少男少女的坟墓。找到后,降头师会堀开坟墓,以预先准备好的小棺木盛之。之后便马上加盖念咒,前前后后念上四十九天,这个魂魄就能听命而供差遣行事。
其三偷龙转凤,这种法术虽是源自茅山,但却一致被公认为是邪术,并且阴毒无比,精通养鬼术的法师等闲不会用之。据悉,施展此种法术者的报应极为悲惨,如绝子绝孙,或是祸延后代,又或是施术者本身晚年堪怜等等。芙蓉太白真君坛传人丘伟光指出,这种法术早在三四十年代时期一度十分流行,原因是当时并不流行避孕,所以家中人口与年俱增,大大地增加生活负担。有鉴于此,通晓此术的人就会以自己的孩子做为目标。看中目标之后,这类法师会先种植元菜,每天划符焚化之后,以符水浇灌元菜,故此这种法术被喻为阴毒。
其四追魂骨,甲洞天赦宫坛主叶胜发居士指出,这种法术是将夭折的小童,开棺撬出,法师再念咒作法,也可以将小鬼收魂,供己差遣。
“这与那怪声有何关系?”
冰蓝笑道:“红夫人的簪子不错,可惜被人动了手脚。”
红夫人一怔,慌乱起身,赶紧将簪子摘了下来:“蓝小姐,这……?”
解雨臣从她手中接过簪子,杏目微眯,仔细看了一下:“是个不错的物件,花纹复杂有序,年代久远,色泽通透,这东西是从何而来?”
红夫人眸子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已至此,她也不想再被那怪东西折磨:“这是我家老爷送我的老物件,我带了有些年头了,最近两个月,晚上睡觉总有奇怪的声音响起,好像是在喊谁的名字。”
解雨臣淡然自若,听了也没太大稀奇,他自小就随着爷爷跑东跑西,后又拜在二爷门下,见识的多了,也不觉得奇怪。
冰蓝将花儿爷手中的簪子拿走,还用一块黑色的布包起来,脸上挂着几分善意的笑:“红夫人,这东西可要不得,阴气极重,我可否将它带走?”
红梁自然也知道其中的一些门道,只是之前没往这上面用心思劝道:“这东西虽好,但现在这个情况,给蓝小姐处理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