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驾驶位上罗根.豪利特陷入沉默,他的心思被少年给说中了,多年来他早已厌倦一切,带着教授流亡到墨西哥边界时,他就计划着攒钱彻底销声匿迹。
公海就是最佳的选择,买上一艘几万美刀的二手渔船,带上教授,可能还会带上卡利班,住在渔船上,每天打渔过日,不用再担心法律和赏金猎人。
公海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属于任何人,任何物种,不属于人类,在那会更加安全,甚至不会再有人发现他们的存在,他们能够彻底的从这个世界舞台退出。
那就是罗根.豪利特想要的生活,他无心再去抗争,那些所谓的抗争毫无意义,曾经带领变种人抗争领头人x教授,已经垂暮之年,如今他的现状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们已经被上帝所抛弃,不会再有更好的结果,与其浪费力气,不如享受最后的人生,哪怕这最后的余生中会过得狼狈,但总归还活着。
经过两次对话,随后的路程中,罗根.豪利特没有再回答罗霍任何的问题。
罗霍也看得出,现在想让狼叔回头为时尚早,从刚才的谈话来看,就足以说明狼叔心中对生活的绝望。
甘愿去公海过完余生......
一个荒唐的想法,那只存在于乌托邦,因为无论逃到哪,只要敌人想找到你,总有一天会闻着味找上门,海水无法成为隔离两族恩怨的高墙。
一切不过是狼叔美妙的幻想......
可悲的是,甚至连幻想,狼叔都不奢求一个美好的未来,谁能想象居住在闷热渔船里,每天经受着烈日暴晒。
货车内沉默了几个小时,直到临近傍晚,驶入科埃尔镇才被打破。
在镇子最西侧的停车场,货车才熄火,两辆小汽车从两侧围堵上来,车上共走下来七个青年,各个手握棒球棍,其中三人还握着手枪。
而且,这三人面孔很眼熟。
“该死,真是麻烦不断!”
罗根.豪利特原本听了罗霍的话,满脑子思绪,很心烦,结果又遇见了惹事的。
更让他不悦的是,其中三人是先前,在科埃尔酒馆厕所堵他的青年!
“罗霍,让我们教训下这几个家伙...”
杰里尔也认出了青年。
却被旁边的罗霍给拦住,“别急,现在詹姆斯心里憋了一团火,就等着释放,这几个家伙惹错人了。”
三个可怜人,昨天明明逃过一劫,今天还要赶着来送死,只能怪他们不惜命。
“啊——”
很快,在停车场上响彻起一阵惨叫,几个初出茅庐的小年轻,连血都没见过几滴,面对经验丰富,不怕死的狼叔,压根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狼叔猛地跨步上前,撞翻三个持枪的青年,随后又掰断三人的手腕,呈现出畸形状态,他们连捡枪的能力都没有,只能躺在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脸上痛哭流涕。
干掉了三个主力,剩余的四个人全部吓白了脸,惊恐的逃窜。
“三个蠢货,这是我替你们父母上的一课,再有下次,运气可不会那么好了!”
罗根.豪利特把三人的枪,直接拆成了零件,随后一人又给了一脚,才扭头看向罗霍两人,“走,我们去镇上喝上一杯。”
“当然得喝,今晚我请客。”
杰里尔见三个混混泣不成声,心情大好。
“我勉强喝几杯。”
罗霍跟上两人,一同去了之前的酒馆。
今晚没有任务在身,再加上满脑子凌乱的思绪,让罗根.豪利特彻底放开,一杯接一杯地喝,他沉浸在酒水带来的麻痹中。
让他短暂忘却了烦恼和脑海中闪过的往事,以及身上疾病带来的疼痛。
杰里尔也喝了个烂醉,对于一个酒鬼来说,有另外一个酒鬼陪着,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倒是罗霍,没跟着两人醉宿。
他没有喝醉的习惯,或许是没有狼叔心那么大,多年来他总担心危险会随时降临,因此需要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能让酒精麻痹。
时间在热闹的酒馆里飞驰,罗根.豪利特醉倒了,全凭下意识地和杰里尔相互搀扶着,朝着旅馆走去。
罗霍担心出事,只开了一间双人房,自己睡一张床,让烂醉如泥的狼叔和杰里尔睡一张床。
两个酒鬼很快就沉睡过去。
罗霍便独自一人来到阳台,抽着烟,欣赏着乡下深空的圆月,皎洁的月光挥洒,他掀开袖子,露出手腕,狼獾的符文随之浮现。
“我体内的自愈因子,比起狼叔还是差太多。”
他抚摸着符文那颗颜色淡淡的星星。
同时感受到体内流淌的血液,在符文影响下,逐渐发生变化,一种新的基因在dna中诞生,从一开始与身体发生轻微的排斥,再到后面逐渐相互融合,形成一种全新的力量,逐渐在体内散开。
不断地改善着身体,让身体的一些老毛病,渐渐恢复健康,那些以前在与人搏斗时留下的伤痕,也在逐渐的淡化消失。
这是自愈因子带来的改变,它流淌在罗霍身体的每个角落,会让身体受伤的部位快速自愈,也会让体内的各个细胞变得强大,从而让寿命得到增长。
与狼叔的自愈因子一样,却又有些不同。
他体内的自愈因子,是更加符合自身身体的因子,毕竟他和狼叔的身体构造,以及x基因差别很大,虽然变种人之间没有生殖隔离,但是不同级别和能力的变种人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有些变种人一出生就是畸形儿,或是长相神似动物,没有人形,有的却温文尔雅又有着超强的变种能力。
这就是变种人之间的差异。
罗霍需要融合自愈因子,自然会把它变得更加符合自身,这样才不会出现排异现象,否则自己就会像某些失败品一样,身体发生突变。
当初万磁王企图改造全人类时,就有失败品变成了畸形突变体。
现在罗霍体内的自愈因子,远没有狼叔的强大,甚至比不上暮年时期的狼叔。
但一切只是时间问题,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他体内的自愈因子强度迟早会超越狼叔。
在自我改良进化后,自愈因子更是会超越巅峰时期的狼叔,拥有真正不死不灭的永生能力。
别忘了,罗霍的能力是“学习与进化”,他之前使用的雷电和伤害转移能力,一开始也没有那么强大。
只是经过多年的改良,最终才有了现在的模样,可惜的是,那两个能力上限太低,已经很久没有新的进展。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