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呵呵,你绝对想不到。”
惨然一笑,李斯年道:“人,我是救下来了。但我这个人,却是被其他人给救下来了。当时有一个高手一剑刺向她的心口,我手臂受创无法挡开,只能纵身过去用身体护在她的身前。结果你猜怎么着?她没死,我也没死,但是絮絮却死了,她替我挡了我本该必死的一剑。”
“絮絮?”李初一纳闷儿,这怎么还出来个絮絮。
“没错,絮絮,一个小丫头片子,是我邻居。打小就喜欢追在我屁股后面跑,我一直当她是我妹妹。我爹见她资质尚可便传了她一些修行的法门,虽然算不上修士,但比起凡人的武者来却是个高手无疑。”
“你是说...?”李初一顿时清醒了几分,这太狗血了,简直快赶上道士给他讲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
李斯年见他脸色惨笑着点了点头:“你猜的没错,那丫头喜欢我,而我却不知道。我一直当她是我妹妹一样的对待,所以平日里她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我都丝毫没感觉出异样。吃饭时她会给我夹菜,吃鱼时她会给我挑刺,我修行累了总是有一方手巾出现在身旁,早上醒来也总是会看到一张大大的笑脸守在门口,手里端着并不好吃却能让我回味一生的煎蛋。”
“你知道最夸张的是什么吗?我跟那位小姐逛街时她还会跟个小丫鬟似的给我俩撑伞,说是这样才像大户人家的公子,不能堕了我的面子。最可笑的我还信了,而且时间一久还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的,明明是个穷鬼却学起了纨绔子弟的臭毛病,每天一上街就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当时觉得很潇洒,可此时想来我他吗就是个傻|逼。”
“四大叔...”
“别,今儿个话头起了,让我说完。”
抬手拦住想要劝阻的李初一,李斯年继续道:“那场灭门之战很惨烈,虽然到场的修士修为最高的也就是个半步结丹,但那时我也不过是个筑基初期的小修士,在那场腥风血雨里跟烂泥巴没啥两样。不自量力的冲过去想英雄救美,结果自己也成了炮灰,絮絮一个练气都算不上的傻丫头竟然偷偷摸摸的跟着我一起去了,我想象不出她究竟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拼上了多好的运气才能一路跟到了内宅,在我必死的一剑时挡在了我身前!”
“我很讨厌红色,因为红色总是让我想起那一幕,絮絮倒在血泊里告诉我她喜欢我,喜欢了很久了,只是见我一心系在冯家小姐身上所以才一直没开口。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不告诉我,也许告诉了我事情的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呢,可是你知道她说什么?她说正因为喜欢所以才想让我过得好,让我过得快乐,只要我好她就满足了。你说可不可笑,这是哪门子道理?我一直坚信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可那丫头偏偏打破了我的想法,她用自己的生命告诉了我人原来也是可以无私的,而且是这般无私!”
望着泪流满面的李斯年,李初一不知该说什么好。道士曾对他说过人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最惨的一个,因为世上总有另一个人比你还惨,比你还可怜。
“然后呢?”李初一低声问道。
“然后?呵呵,然后。”
狠灌了几口酒,李斯年仰头望天。
“她只是一个练气都不算的凡人,那一剑虽然没刺中要害,但剑上的暗劲却震碎了她的内腑。我以全部功力封住了她的心脉保存了她一丝生息,随后便抱着她往家里跑,我想让我爹救她。可到了家才发现家没了,混战波及了整个镇子,我爹天赋不好又没有充足的修行资源,所以到老也不过是个结丹初期的修为,结果被三个半步结丹以秘宝攻杀致死,强撑着一口气等到我回来,把几样传家宝交给我以后便撒手人寰了。”
“后来的事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匆匆火化了我爹的尸骨,带着骨灰抱着絮絮我便踏上了旅途。当时我很穷,修为也不高,絮絮离开了我一刻也支撑不下去,我也不敢接些赚钱的活计贴补家用。就这样,我抱着絮絮流浪了很久,具体多久我都记不清了,直到有一天逛到了泗曲集,在那里碰到了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玩的郝宏伟。我俩也算是有缘,可以说是一见如故吧,听我心灰意冷的絮叨完我这点破事儿,那胖子竟然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二话不说就直接把郝二爷给他的子午追魂丹塞给了我让我救絮絮的命。那颗丹药是郝二爷独门秘制,价值连城,但就算它再便宜也不是我能买得起的,对我来说那都是个天文数字。”
“结果呢,絮絮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