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收拾好,就要启程。
但......
陈景不会骑马,这还是打了孟阿满一个措手不及。
还有人不会骑马的?
就像在陈景的那个世界里,有人不会骑自行车一样。
能理解。
就是太奇怪了。
怎么竟然真的有人不会。
临时学也不现实,没那么多时间耽搁。
孟阿满只好为他挑选出最温顺的一匹小母马,嘱咐他,死死夹住、抱住马脖子就好。
至于控马......
他们来!
马蹄声达达,纵驰疾行。
转个弯、过了谷隘,荒土就赤裸裸展示在眼前。
举目望去。
黑黢黢、腐败的土地、裸露在土地外畸形、扭曲的黑色怪石,没有高大茂密的树林,甚至连低矮的灌木丛都没有。
只有一小从、一小从杂毛一样的小草丛,秃狗身上斑纹那样,一簇簇潦草的插在地上。
更远处。
那一层层黑色凌乱的绒毛,密密麻麻覆盖。
一行人才走不过几里路。
道路旁黑色土块忽然拱起,小小一道黑影咻得蹿出。
陈景才反应过来,目光追着看去。
铮——
身旁一个人,已经扣动扳机,射出弩箭。
转瞬之间,精准无比。
箭矢贯穿那头生物的躯体,将它死死钉在地上。
那是个披着长长黑色毛发,有如兔子一般的生物。
猩红两颗眼珠,牙齿尖锐如刀,泛着金属色泽。
生命力极其旺盛。
还在死死挣扎。
那人翻身下马,拔出匕首,割下它的脑袋,丢到路旁。
将箭矢收回,把它的躯体收进包里。
陈景沉默看着。
“知道差距在哪了?”孟阿满点他一句。
陈景没说话,眼神深邃。
玄妙视野中。
杀死怪物的那個人,身上只有日渐衰败的血气,而没有一丝一毫灵气。
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
但就是这么一个凡人......
做的绝对要比自己这样一位修士优秀。
真让自己来。
倒也能杀死这头怪物,也会很轻松,青瓶掷出去,就能砸死。
但......
不会这么快,不会这么自然。
他杀死怪物,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如果这真是一场游戏,大抵就是战斗模式都没来得及触发,紧张刺激的bgm刚起一个头,就又熄灭下去。
自己和这个人的差距,就是在本能上。
他把“生存”刻在了本能上。
而自己还没有。
把这一点想通,陈景心里反而松了口气。
他一直以来,最怕的就是自己想不通,没有发现自己问题。
只要发现问题,迟早都能想办法解决。
“那是什么怪物。”陈景抱着马脖子,开口发问。
孟阿满一手牵着他骑着的马的缰绳,一边回答:“那是啮鼠,受污染变异,变得极有攻击性。”
“是拾荒者最头疼的一种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