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夜墨轻笑,“还说不是丐帮的,只怕是丐帮帮主呦!”
薛大道:“夜墨兄弟,钟姑娘,这次迫使二位和宁王交恶,实在是惭愧得紧。”
李夜墨赶紧摆手道:“不能这么说,薛前辈为救清正公抱着必死之心,着实让人钦佩,倒是我挂着火船、天门双花堂主,碍于宁王势大,只能由我和晓儿二人,略尽些绵薄之力,如此还要藏头露尾,怕宁王知晓了此事,叫人不耻!”
薛大站起身,郑重抱拳道:“世上人有私心,寻常事而已,但凡能占一丝为公、为民、为道、为义的天心,便是世间少有的大丈夫了!今天求几位和我一起救人,你们不同意,我也不敢生起责怪的念头,而你们愿意相助,不管事后如何,在薛某心中,已是一等一的真侠客了!”
钟晓笑道:“薛前辈是西南第一侠,愿意和我们几个侠客交朋友吗?”
薛大哈哈大笑,“求之不得。”
李夜墨从内屋寻来清正公的纸笔,铺在桌上,“薛前辈,那就拜托你留一份手书给江彬,约他在城外决斗。”
“小事,他认得我的笔迹,只要见到,不会不信。”
薛大挥毫写毕,吹干后塞进信封,交给李夜墨贴身保管。
……
朝廷里的人,大都改不了傲慢的毛病。
他们为天家做事,心里怕是也把自己当成了九霄大殿上的琉璃瓦。眼睛害了瞪天瞎,逢人总要高一等;鼻子患的恶风寒,遇事先冷哼一声。
百姓最好听之任之,如果有人表示不满,他们就立刻翻了脸子。
刁民也有自己的想法?奇了!牛马还想跳起来不拉犁?先给两鞭子,不够就给两刀子!
弹压、弹压、还是弹压,置民意于不顾,好似黔驴,技穷得忒也快了。
非等着民意沸腾,压制不住了,这群人才肯勉强低头。
之后?之后仍是不改。
御民御民,权当是撵牲口,这群杂碎也就只能理解到这种程度了。
高高在上,反而蛮横愚蠢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