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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君也民也。(2 / 2)

自古王朝更替,从来只有昏君,而无刁民。或者说,是先有昏君,才有刁民,有什么的君,就会有什么样的民。

所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苦就苦在,百姓就算安守本份,劳碌奔波,一旦遇上昏聩无能之君,却根本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除非铤而走险,落草为寇。

而岳飞自己亦是万千黎民中的一份子。

岳飞生在一个普通农家,自然深知百姓疾苦。尤其是在父亲过世之后,家道愈发艰难。二十一岁那年,又逢河北大涝,他甚至不得不为生计而去投军。

如今,他已是官至武翼郎,充前锋营统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为天下百姓而战,亦成为他心中所念。

此番投军之前,岳飞的母亲曾在他背上刺了四个字:精忠报国。

忠者,君也,国者,百姓也。但若是只为忠君,而不报民,这君迟早将为民所弃。

岳飞是如此想的,亦是如此做的。

武松和柳如烟寻了一处树阴,带着亥言和翠荷一起席地而坐。

吃着干粮,亥言突然想起什么,叹了口气道:“哎,此时要是有肉夹馍吃就好了。”

柳如烟装作没听见,却将随身携带的羊皮水壶解下,拨掉了塞子,递给了武松,“我想哥哥定是想此物了。”

武松已经闻到了酒香,立即接过了水壶,仰头就是一大口。

“痛快,还是喝酒最痛快!”武松顿时感觉畅快无比。

“烟儿,你这酒是从何而来?”武松问道。

其实,昨日击退金兵之后,武松也曾到城中街市中,想沽些酒。但城中酒坊本就不多,而且百姓们又急于收拾行李,准备弃城,所以武松寻了半天也没找到酒喝。

“哥哥你忘了龙凤镇上的那位店家啦。”柳如烟微微一笑,“有他在,你还怕没酒喝。”

武松一听,也想起来那日和柳如烟夜探龙凤镇时,曾在一家酒肆中吃过酒菜。

原来,龙凤镇一战之后,柳如烟率领莫干山的兄弟将镇上居民带回县城,其中就是镇上酒肆的那位店家。

柳如烟知道武松好饮,所以特意派人帮那店家将店中贮藏的酒运到了城内,顺便挑了一坛,灌在了羊皮水壶中。为了多带些,柳如烟还在城中买了好几个羊皮水壶,足足装下了一坛酒。

不过,柳如烟并没有把羊皮酒壶全拿出来,而是藏在了马匹的包袱中。她也知道,武松一旦喝起来岂能收得住,而此去相州路途遥远,所以,要细水长流。

“哎,有人关心就是好。不像我,没人管,想吃个肉夹馍都吃不上。”亥言故意小嘴一撇,把手里一块馍饼掰得稀碎。

“行了,你可别糟蹋粮食了。”柳如烟道,“奴家何时忘过你?”

说着,柳如烟给翠荷递个眼神。

翠荷会意,将自旁的包袱取了过来。不过,手刚伸进包袱,却又停住了。

“想吃肉夹馍吗?小和尚。”翠荷朝着亥言得意地笑着。

“当然想”亥言顿时觉得不妙,可又真是馋。自从和武松来了凡间,以往只能在书中读到的美食已尝了不少,更加对这人间美味

“想吃不难,叫声娘子就给你。”翠荷小脸一仰。

“你个小丫头,称什么娘子。”亥言一撇嘴。

“不叫也行,反正路还长,这肉夹馍我留着自己吃便是。”翠荷倒也不急,把手从包袱里又抽了出来。

“欸欸”亥言已经闻到了肉夹馍的香味,但却又不肯向翠荷低头,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好了,丫头。你快别戏弄了他了。”柳如烟道,“他若是真恼了,你也讨不到好。”

翠荷这才一脸不情愿地拿出了两个肉夹馍,递给了亥言。

“还是柳娘子好!”亥言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嘟囔着。

说话间,武松突然觉得头上有一阵异响,本能的警觉促使他抬头一看。

这一看,惊了武松一跳,只见一块斗大的山石正沿着山崖翻滚而下,直奔自己所坐之地而来。

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由不得细想,他腾身而起,暗运内力,双拳齐出,猛击向那块石头。

其实,武松也不知道这一击会如何。毕竟这块石头少说也有两三百斤,再借着山势滚下,其力之大难以估量。

但武松不得不出手。

原本以他的功夫,完全可以躲开山石。但山石滚落的方向,不仅还有柳如烟等人,而且旁边还有不少百姓和军卒,这一石头砸下来,必有死伤。

武松双拳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那石头上。

只听得“轰”的一声,一块斗大的石头瞬间化为无数碎石,如天女散花般落下。

四周之人皆惊在原地,一惊山上之石,二惊武松之力,而这二惊之事甚至让武松自己也吓了一跳。

亥言心里暗道,这一击,武松体内的原息之力怕是已突破地重,入天重之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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