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真的?”萨日朗还以为秦风开玩笑,这可不是在现代,不是随便就能更换国籍的,一般除非亡国,不然是不会加入其它国家的。
“嗯哼,当然是认真的!”
秦风嘴里叼着一根草茎,浅笑着后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首先,他来自另一个时空,没什么心理负担。
若是现实世界的话,他宁愿死也不会加入他国,死也作华夏魂!
其次,所谓的加入也不过是权宜之计,等到萨日朗爱上自己后,再改回来不就好了?
“为了我真的值得吗?”
萨日朗眼神复杂,秦风却愣住了,曾经,聂小倩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
“真的值得吗?”
昔日画面仿佛就在眼前,秦风的眼眸有些湿润,目光却无比坚定,拉着萨日朗的手道:“我的回答永远不会变,值得!”
萨日朗痴了,这眼神何其的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
次日,举族回迁。
部落剩余的人回到了原本的族地,那里只剩等待丈夫、儿子凯旋归来的老弱妇孺,等到的确是另一个部落。
萨日朗所在的部落,名正言顺的接管了这里,剩余的老弱妇孺也没有处置,而是将他们归入本部落。
夜晚,篝火明亮。
人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庆祝重新夺回族地,烹羊宰牛,马奶酒管够,草原上飘荡着酒肉的香味。
秦风作为功臣,人们眼中的神明,被鼓动着讲话。
“咳咳!”
秦风只好站了起来,轻咳一声后道:“诸位!我决定作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即日起,我便加入蒙古族,加入部落,和大家一起生活!”
众人先是一愣,接着便是狂呼,有了秦风的加入,何愁本族不兴?
往小了说,部落将会扩大成数千乃至上万人的大部落,往大了说对于整个草原游牧民族都是件大喜事。
接着便是敬酒环节了,无数年轻的漂亮妹子来给秦风敬酒,秦风来者不拒逢敬便干,不知不觉已经喝下了几十碗。
这酒量,又是赢得了一片叫好声。
许久后秦风终于得空,坐下来吃着牛羊肉,没有太多的调味料,清水煮完加点盐巴而已。
就是这样原滋原味的肉,吃起来最是回味悠长。
一旁萨日朗看着秦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自禁的露出笑容,没想到秦风融入的那么快,如果不是他太细皮嫩肉,还真可能会被当成蒙古人。
吃饱喝足,秦风直接用胳膊擦去嘴上的油渍,打了个饱嗝道:“爽栽!”
萨日朗骄傲的问道:“中原没有那么好的牛羊肉吧?”
“自然。”
秦风点头认同,牛羊肉还是草原的最好。
萨日朗笑了,笑着笑着忽然想到什么,轻叹道:“如果你真的属于草原就好了,你一定能成为草原上最强壮的头狼,飞的最高的雄鹰!”
秦风知道,萨日朗应该是看出,自己加入他们部落和族群只是权宜之计,终有一天是要离开草原的。
秦风点燃了一根烟,舒了口气道:“你呢?你属于草原吗?”
“当然,我是草原的女儿!”萨日朗昂首挺胸,忽然想到了什么,起身朝远处跑去。
秦风不禁好奇萨日朗想干什么,等了片刻,只见萨日朗带着一朵鲜花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