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ss级丧尸,在几年前,曾有一只蝙蝠形态的ss级丧尸,单枪匹马的将一座数十万人口的中型城覆灭。
sss级丧尸则只存在于传说中,但毋庸置疑,那将是丧尸中最顶级的存在。
人类曙光这个任务,难度也极大,目前最大的人类城市,也不过数百万人口,距离千万级还有不小的差距。
“真是个不小的考验。”秦风舔了舔干涩的嘴角,压力山大的同时,也感觉到动力十足。
这个世界,或许就是二狗子和自己体内x病毒进化的契机!
“秦风,你感觉怎么样?”乐瑶捂着秦风的额头,感觉并没有发烧,另外通过她的能力,感觉到秦风生命力前所未有的旺盛。
“我很好!”
秦风从地上站起,伸了个懒腰,再次打量着队医乐瑶。
她是一名一阶能力者,异能是治疗,也正是她拼尽全力治好了自己。
原因是,在三小时前,在狩猎一只b级丧尸时发生意外,是自己替她挡了致命的一击。
“没事就好,如果你有事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乐瑶喜极而泣,她不愿意欠别人什么,刚才却差点欠了秦风一条命永远没机会偿还。
一个带着鸭舌帽,手拿消防斧的男人,埋怨的说道:“不过是一个连异能都没觉醒的普通人,根本不值得费力气救他。”他是烈火佣兵团的团长陈烈,一名火焰能力的二阶异能者。
其余人纷纷点头认可,这年头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更别说是一个没有异能,战斗力低下的普通人。
像秦风这样的人,被招进佣兵团的目的就是当炮灰,并且每一次狩猎都要消耗大量炮灰,等下次进入城市再招募补充。
秦风似笑非笑的打量着陈烈,心中虽然不否认他说的话,但现在的自己,可不是以前那个任人鱼肉的炮灰。
“看什么看?当我花一银币买了你的贱命那一刻起,你的命就不再属于你自己,而是属于我——陈烈!”陈烈说着一把将乐瑶拉进怀中,乐瑶虽极不情愿,可还是顺从了。
秦风有些疑惑,根据记忆乐瑶可不是像自己一样,被买进烈火雇佣兵的,她是以自由人的身份加入,等到狩猎结束是能分到战利品的。
“这位刚救了你命的白衣天使,马上就要在我胯下辗转承欢,知道为什么吗?她用自己身体为代价,向我买了一颗抗生素,只是为了救你的贱命!”
陈烈狂笑不止,他早就对这个女人觊觎不已,所以当她跪着向自己求购一颗抗生素时,陈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原来如此。”秦风微微点头,在这样食物都匮乏的年代,抗生素的价格极高。
根据记忆,一颗抗生素的价格大概在一金币左右,可以买十个像“自己”这样的炮灰。
“秦风,别管我。”乐瑶抹着眼泪,她已经认命了,至少能够救回秦风的命,自己的牺牲也算有价值。
秦风笑意更浓,打量着这名狂的不可一世的陈烈团长,他丝毫没有把自己当人来看待啊。
“你笑什么?老子动动手指头就能要你命,你要珍惜你来之不易的生命,继续给老子当炮灰,懂吗?”陈烈大声呵斥,就像是命令牲畜一样。
秦风缓缓说道:“我在想,要用什么死法,能让你死的更痛苦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