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喊李长安回去救场!(求订阅!)
猪肉白菜炖粉条,这对我们而言是一道多么普通的饭菜,甚至说有时候都不会想起它,但在那个年代而言,这是一种奢望。
这顿饭需要集合的是很多人的力量,有人贡献的是白菜,有人贡献的是酱油, 有人贡献的是粉条。
这里面最难的两样东西,其实就是粉条和猪肉。
粉条是梦凡了去弄的。
猪肉是王译拿金表去换的。
王译,阿译,是一名少校来自锦绣的江南之地,是原来的某军官的特训团成员,他也是这里面唯一一个没有上过战场的人。
他试图用他并不存在的能力和个人魅力,让大家重建信仰。
而这個阿译也确实演到位了, 他有些失魂落魄的说道:“猪肉,真的不好弄啊”
这是真的,在这里李长安让他体验过这种生活,这个村庄,或者说这一带,吃肉是逢年过节。
那是真的不好弄啊
“这是上好的山泉水了”
“什么东西?”
“盐。”
“白菜不能这么放了”
“大葱,大料。”
然后是梦凡了瘸着腿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他怀里夹着一捆粉条。
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人,围着一个大破坛子,开始了做饭。
每个人眼睛里都有光,那是李长安要的效果,对食物的渴望。
当大家都把东西放进去时,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像个傻子一般。
现在还差最重要的,猪肉。
“回来了,回来了。”
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大家看向了门口。
王译拿着一个纸包的猪肉走了进来, 还捋了一下秀发,保持着仅有的风度。
“这块猪肉三斤四两六钱,来之不易,来之不易啊弟兄们。”
“我以救国为民,抵御外辱之师之名,以及填饱肚子抗战争取更大胜利的名义,命令那个卖猪肉的给我打折”
话还没说完,猪肉就被抢去了。
阿译用金表换的猪肉,而那金表是他爹留给他的,他一直都想为家父报仇。
然后就是李连胜端着个碗想吃白食被揍。
后来迷龙贡献了酱油,还有罐头。
大家眼睛都瞪的直了,每个人都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饿了,闻着香气真的饿了。
迷龙此时看着东北的猪肉炖粉条子,直接唱起了歌: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爹娘。”
“还有那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啊”
“九一八九一八”
“从那个悲惨的时间”
“添柴啊,把我眼睛熏晕了”
这里每个人都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迷龙来自东北,从九一八就开始沦陷,可想而知再见到猪肉炖粉条的感觉。
这部剧的整体拍摄是比较昏暗的, 但昏暗中又带着微光,这顿饭吃饭,就代表着这群人是一个锅里捞饭的弟兄了。
这便是这顿饭的意义。
当然,最后一个锅里一起吃饭的,猪肉炖粉条就剩那么几个人了。
“好,过!”
李长安喊了停,但没一个人搭理他,大家都饿了,还在那扒拉着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