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怀粥人一下子就精神了,在被窝里瞪大了眼睛。
说实话,两个人现在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月收入六位数已经十分平常。
去年江渺顺利卖出了影视版权后,当月的总稿费甚至达到了一百八十多万。
当时江渺还截了图,美滋滋的保存起来,欣赏了好久。
但谁能想到,这才刚过去不到半年的时间,江渺的稿费就再次突破了天际。
两百六十多万!
呱唧昨天跟他说渠道的稿费爆炸,他当时还没多想。
结果竟然炸成这样?!
一旁的苏怀粥都已经是自己看花了眼,又扒拉着江渺的手机,凑到近前仔仔细细的数了又数,才确定确实是两百六十多万。
而且这显示的还只是《我撞破了魔教教主女儿身》这一本书的稿费。
再点进《学姐快踩我!》和《我的女友是百万粉up主》这两本,稿费也分别上涨到了二十七万和八万多。
其中绝大部分的稿费来源,都是渠道收入。
按照渠道的结算方式,启点会先和渠道分销网站进行分成,一般来说最常见的就是五五分成模式。
启点和渠道网站各拿一半收入。
然后这一半收入收进启点囊中后,再跟作者进行五五分成。
所以最后能落进作者口袋里的稿费,大概是总销售的25%。
如果只是单纯一个渠道网站,那对于作者而言,这种模式肯定赚不了多少钱,至少跟在启点主站的稿费没法比。
但你架不住渠道网站的数量多啊。
光是流量最大的那几家,一通宣传引流,就能把江渺这本三百多万字的万订书硬推上去。
毕竟质量摆在那里,经受过付费模式毒打的作品,只要均订成绩达到万订,就足以说明他的受众群体广泛。
否则在盗版横行的当下,还不足以吸引这么多正版读者的青睐。
以启点顶流的付费模式的优质书去冲击其他网站,尤其是江渺这本书在别的网站此前没有任何曝光的情况下,那种爆炸式的数据攀升,也就可以理解了。
尤其在启点打通了数十上百家的分销渠道后,哪怕只是25%的分成给到作者,聚沙成塔之下,也是一笔常人难以想象的巨款。
【蜜桃酱】:两百多万,确定没给错吧?
【责编呱唧】:都说了很爆炸了,你就偷着乐吧,我看着都眼馋死了。
【蜜桃酱】:嘿嘿,等我去沪市请你吃大餐。
【责编呱唧】:那到时候我可不跟你个大款客气哈。
【蜜桃酱】:那肯定的,你要跟我客气我还不乐意了。
【责编呱唧】:好啦,不跟你扯这些。
【责编呱唧】:总之这种爆炸稿费没法维持很久,估计也就吃个两三个月,然后就会暴跌了。
【责编呱唧】:不过后续的收入还是会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程度,只不过像这个月这样夸张的肯定是没有的了。
【蜜桃酱】:懂了。
这个江渺还是能理解的。
这就好像是在启点,一个作者正儿八经的码字,每个月十几万字的万订作品,那月收入自然就维持在大几万的程度。
但如果这作者就硬憋着,一直到三四百万字全写完了,才一股脑的开始上传并收费,还得到了网站的大力推广。
那就相当于月更几百万字,收入全部都集中在了这个月里面,等于是把前面那些码字的时间全部压缩到了这一个月里。
收入自然就爆炸了。
等到这股劲头消耗殆尽,后续虽然还会陆续有新的读者来订阅,但肯定没有前期的引流效果这么夸张。
可尽管如此,这两百多将近三百万的稿费,对于江渺和苏怀粥这个即将成婚的小家庭来说,还是如同甘霖一般解渴,那是相当的舒爽。
毕竟两人买房加装修,基本上就花光了大学四年的积蓄。
苏怀粥的车还是唐晓晶送的。
两人这几个月又攒下来将近一百万,装修费和新家具用了二三十万,没舍得继续大手大脚,剩余的全都存了下来。
眼下江渺又进账了两三百万的稿费,一下子就让两人的小金库充裕起来。
普通新婚家庭会遇到的那些问题,摆到两人面前来,可能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有钱人的快乐,对江渺而言,大概就是省心又安全,可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创作中去,而不用为柴米油盐而烦恼。
“你们在说啥呢?什么两百万?”
床上的唐竹箐被他俩的动静吵醒,揉着眼睛闷声问道。
“江渺他的书上了渠道分销,上个月赚了两百多万。”苏怀粥比江渺还兴奋,迫不及待的跟人分享。
唐竹箐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脑子还愣了一下,在大脑经过一系列分析,确定自己没听错后,才嗡的一声炸开。
“啥?!两百多万?!”
“卧槽!江渺这你不请吃大餐?”
……
四月二十日,下午。
沪市普东新区高铁站。
江渺和苏怀粥两个人拖着行李箱走下高铁,打车来到了启点公司地址旁边的博雅酒店入住。
酒店的费用不用他俩出,启点全权负责,为期一周。
今年需要签约大神和白金的二三十位大佬,大部分都被邀请来了这边,除了商谈合同的问题之外,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互相认识和交流的机会。
江渺自然是顺利混入了其中,加了不少大佬的好友,等开新书了,要章推也方便。
第一天到这边的时候,江渺拉着苏怀粥,在沪市本地随便逛了逛。
说实话,其实没什么逛头,毕竟杭城和沪市都是现代化的大都市,在杭城好歹还能找到不少历史遗留的古迹,又或者类似西湖这样的风景。
但是沪市这边,确实少见上面这些景色。
反正启点公司这附近是肯定没有的。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江渺上午约见了周沁请来的律师,跟对方详细了解了这方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下午去见启点官方法务部的人时,这位律师也帮江渺简单浏览了一下合同细则,大体上没太多问题。
不过两边都不着急。
把合同初始版拿回来后,律师的工作才算开始。
江渺倒是没有太多别的要求,只希望在版权方面,最好能保留一定的个人选择权。
毕竟身边就是画漫画的老婆,室友还是专门运营影视版权的,将来如果还要陆续出售对应版权的话,那肯定是优先自己人最方便。
至于稿费分成和推荐优待这方面,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大神的合同就是三七分,推荐方面,只要质量摆在那里,网站也不可能傻不拉几的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