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1 / 2)

“……”人影似乎愣了一下。

人影似乎有点不甘心继续说道:

“还不行,除非你说你喜欢他。”

这次,林曦不假思索道:

“我喜欢他,烟姨你去吧。”

“……”人影。

“曦小姐,你这性格,一般人属实理解不了。”人影失笑道,“你们林家的人,口是心非,张口就来的本事儿,真是代代相传,刻入骨子里的。”

“喜不喜欢,是不是意中人,个中真假,烟姨我还是看得出来的。烟姨这方面经验可是很丰富的。”

“真假无所谓,目的达到就行了。”林曦说道。

“行,那到时候我见着那位王同学。就告诉他,是一位喜欢你的,叫做林曦的同学,让我来的。你不介意吧?”人影继续笑着说道。

“不介意,因为以他的聪明,根本不会相信你的话。”林曦说道。

“哈哈哈……绝了。”人影笑了,“曦小姐,虽然你长得美若天仙,气质出众。可你这性格,我估计没有男人会喜欢的。”

“男人都喜欢那种要么乖巧懂事,要么撒娇黏人。就算再高冷理性,偶尔也得露出小女儿一面,尤其是失态的时候,更容易令男人发狂。不然一点女人味儿都么有…”

“你看,像是你的羽灵蛇,虽然很冷傲骄气。但时不时还是会和你撒撒娇的。”

人影悠悠说道,“你如一滩死水,心冷如冰,高若寒月。现实中绝对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林曦道。

“……”

很好,一句话堵死了。

“行,曦小姐,你赢了。”人影语气中带着几分慵懒无奈,“我去看看,必要时刻,会出手保住你这位同学的性命。我就说你今儿怎么会以这种方式出来…”

“多谢烟姨。”林曦说道,“对了,如果您在途中,要是看到了他的魂宠用出了什么了不得的能力,希望你不要告诉我,也不要和别人说。”

“哦?为什么?”

“因为起航杯要开始了,要是我和他遇到了,我需要凭借自己的实力打败他。你若是提前告诉我了,那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没意思了。”

“哈哈哈,有意思。曦小姐,前段时间,那你为什么还调查了起航杯许多参赛选手的资料?”

“那些都是弱者。”

“弱者怎么了?”

“我不想在弱者身上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本就打不过我。那些资料,只是为了赢得更快一些。”

“哈哈哈哈……”

随着一道笑声响起。

人影渐渐消失在虚空中。

林曦眼眸微闪,轻轻抚了抚羽灵蛇,迅速消失在广阔的原野之上。

——

王澈御剑飞行,享受着在空间肆意翱翔的感觉。

王澈并不喜欢魂翼。

当然也不讨厌。

只是作为曾经的修仙者,剑修。御剑飞行才是王道之一。

三十里看似很远,实际上,很短。

而且,因为是相对运动,王澈遇到那些千足兵蚁的时候,只花了几分钟。

其实磁力剑的速度,不算快。

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着实很快。

途中,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

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就迅速撤离了。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

只知道,他是王霸天。

这就够了。

千足兵蚁:群居性魂兽,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刚孵化的兵蚁,只有四只脚。但修为每过十年,就会长出一只脚,百年后,每百年长出一只脚,依次递增。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成为千足飞蚁,就会长出翅膀。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修为越高,就能飞得越高。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

在双系魂宠中,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

当然,魂宠是魂宠。

魂兽是魂兽。

魂兽的进化,和魂宠是不一样的。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更为困难,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也不会随便进化。

所以,野外的魂兽,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数千年的绿毛虫。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

数量太多了。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只有几十米。

能很清晰的看到,下方密密麻麻,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横陈在原野上。

一窝蜂似的,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

随便一只千足兵蚁,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

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这么大只,可想而知,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

因为脚很多,行动起来,其速度是真的快。

其口中的黏液,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

所以,几只千足兵蚁,一旦被潜入,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

千足兵逸要说缺点,就是体质不行,长途跋涉,是不擅长的。

可现在,显然不对劲。

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都乌漆嘛黑的,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蠕动着。

像是随时会爆炸般。

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

“乌血病。”

王澈嘀咕一声。

作为魂宠中的绝症。

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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