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把L115A3狙击枪,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步枪,能够在1600米之外对目标实施精准狙杀。
但它的有效射程为1200米,超出之后就得依靠狙击手的水平了,但对于绿扁帽的狙击手来说,用这把枪完全可以狙杀1600米之外的目标。
“哒哒哒……”
枪声持续暴响,两个战术小组分开行动。
“汤普森!——”麦瑟尔叫着汤普森的名字。
“OK!”
汤普森眯起眼睛做出回应。
“烟雾弹!”
“嗖!嗖!”
“轰!轰!”
两颗烟雾弹扔出,弥漫的黑烟顿时在雷书侠与汤普森之间蔓延,他们相互失去对方的踪迹。
汤普森的嘴唇快速嗡动,他用瞄准镜看到了雷书侠的位置,看到之后立刻制造烟雾。
当烟雾升腾而起的时候,才是他做计算的时候——大脑记住位置,从而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在对方没有发现自己的时候,依照记忆力将敌人狙杀。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盲狙,那么这就应该是盲狙的真正形式:超出射程,以大脑记忆完成计算,在看不见敌人的情况下实施狙杀。
“再见!”汤普森发出自信的声音。
“轰!”
前一秒自信的脸在下一秒爆成碎渣,身体变成无头的尸体,重重趴在狙击步枪前。
“嗤嗤……”
从断开的脖子喷出的血浇在L115A3狙击枪上,将它染红色。
“Fuck!”
麦瑟尔瞳孔收缩,狠狠骂了一声,立刻发出命令所有人后撤,向矿洞撤退。
他知道汤普森完蛋了,因为在对方该狙杀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巴雷特的枪响。
“轰!”
“轰!”
又是两颗烟雾弹扔出来,让大半个驻地区域笼罩在黑雾中,所有人向山洞做出战术后撤。
“就这?”
雷书侠轻轻吐出一口气,将瞄准镜调成热成像模式。
瞄准镜里,一个个带有热源的绿扁帽形成有效的战术对象后撤,全部暴露在他眼中。
“砰!”
“轰!”
枪声响起,弹头穿过黑雾。
一名队员的身体被爆开,鲜血喷洒出来的同时,身体在瞄准镜中所呈现的图像迅速变淡。
“砰!”
“轰!”
又一名队员遭到撕裂式狙杀,热血喷涌,把自己形成的图像再次抹除。
“砰!”
“砰!”
“砰!”
“……”
一枪接着一枪,当麦瑟尔成功撤进山洞的时候,活下来的队员只剩下五六个。
再加上下面牢房的队员,他的队伍已经死亡过半。
“嗷呜——”
麦瑟尔愤怒的咆哮不已,他的头发炸起来,眼睛变成红色,就像流淌着鲜血。
这,就是他代号的由来——血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