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披着一身熊皮,半身泥泞,满脸脏污的人,自然就是秦轲。
和高易水等人分开之后,他一人深入大山腹地,独自吸引了两名山匪和路明追他而去,此时已是过了十日十夜。
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只要在一天之内甩开路明等人,自己就可以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伏牛山,顺着山下的大道一路找到附近的驿站,再买上一匹足够快的奔马,便能去往墨家与高易水等人汇合。
只是他没曾想到,出身长城的路明,不仅仅有着不俗的精神控制力,更熟读各种典籍,精于追踪。
他逃了三天,却都没能躲开几人的追踪,如果不是路明伤势过重,后来身体确实撑不下去,只怕自己到现在还在山中和他们玩躲迷藏。
伏牛山并非一座孤立的山峰,它的“牛尾巴”刚好与其他的大山相连,他慌不择路地跑了三天三夜,自然早已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身在何处。
不过他毕竟也是个乡野少年,从前稻香村也是在大山深处,他对大山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开始在林中以菌菇、阳光辨别方向,既然不知道路在哪里,干脆就顺着山路一直向着东方行走,总是能距离墨家近一些的。
只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将近七天,直到今天早晨翻过最后一座高山,才远远地看见了些许炊烟,谁知道却并不是村落,而是一间孤零零的客栈。
客栈也好。
秦轲心中想着,这些日子,他天天睡在山里,早已经受够了那些或干硬或潮湿的泥土地,还有缠得他不胜其烦的那些蚊虫毒蛇……不过他倒是由此发现了小黑的另一项好处——尽管它十分嗜睡,哪怕自己狠命戳它都不见得会醒,可一旦有毒蛇毒虫之类靠近,它就会立即醒转过来。
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小黑饱餐一顿之后重新爬回他的衣衫里,紧贴着他的胸口睡大觉。
所以到后面,他干脆也就不去找那些可以驱虫的草药,随便找一处干燥的地方,用菩萨斩落一些杂草铺设到泥地上,便是他一夜的软床。
唯有一件事情令他倍感沮丧。
张芙送他的那只玉坠子碎了。
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红绳上,如今只剩下宁馨给他的那只骨片制成的“护身符”,玉坠子成了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玉,有些凄惨地吊在红绳打成的那个花结上。
他知道该是先前,路明操纵透明小剑刺中他胸口的那一击,当时他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然而当时那种紧迫的状况,他根本也没有机会再去查看,只能是庆幸着自己没有被那透明小剑一下刺穿胸膛。
如果回去的话,该怎么和张芙说呢,秦轲挠了挠头,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终于还是决定先解决眼下饥饿和口渴的问题。
与之前刚院门的时候一样,他刚一踏进客栈的门,就听到周围一片哗然,他也知道自己现如今不成样子,且不说一身的衣服在这些日子里早已经沾满了泥水,几乎分辨不出原本布料的材质和颜色了。
期间有一次他为了躲开追踪,还专门在自己身上糊了些泥巴,加上已入秋的山间确实寒凉,他为了夜间御寒而穿上的熊皮此刻还在身上,那死去的妖熊面目狰狞,也不怪旁人大呼小叫了。
只不过他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如释重负地在桌边坐了下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道“先给我来碗水,两天没在山上找到水,快渴死了。”
老板娘注视着他身上套着的熊皮,若有所思,朝着褚苟做了个表情,褚苟明白过来,有些不情不愿地去找了茶碗来,放在秦轲面前,却不急着倒水,哼了一声道“喝水啊,本店这水可不便宜。”
秦轲愣了愣,道“喝水也要钱?”
褚苟心想果然没错,这家伙这般狼狈样子,比那些蛮子还要不如,哪里会有钱,他一下子叉腰竖眉道“那当然,本店的水都是从山上运下来的山泉水,这附近也就一两处水源,不得收钱怎么的?”
秦轲四下望去,周围的客人却是一个个都不去看他,刻意地撇开目光。秦轲也不太懂这小二是什么意思,只能苦笑了一声,道“这几天在山上,钱袋子跑丢了……”
褚苟听到这里更不乐意了,端着茶壶就想走,可眼前却是闪过一道银光,只见秦轲从怀中拿出了巴掌大的银饼子,吧嗒放在了桌上,道“就剩下这么点,足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