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善于种田的、亦或者不善于种田却愿意付出努力的老百姓,只要不遇到天灾,在益州,官府每次收取到了足额的田赋之后,百姓们因为这种新的固定田赋的缘故,手中剩余的粮食会过往的那种陈腐的比分成式的田赋收取方式下多很多。
但若是懒汉,或者不善于种田、又不肯付出努力的百姓,就比如那些游手好闲,喜欢在家乡偷鸡摸狗之辈,自然得不到心税法当中的好处、
而金珏治下的益州,官府只会在田地歉收时,适当少收取一些田赋,但是,当哪家哪户的田地在获得丰收的之后,当地官府却并不会因为眼红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多收哪怕任一不违法的百姓手中的一粒粮食的田赋。
在金珏主政益州的这一年当中,益州和士人和部分百姓们都开始察觉到,在金珏治下的益州,官府实施的律法基本上都是在完全依照汉律,而在执法和判案的过程当中,非常严格,但是,这里的严格只是相对而言。
对于益州境内的世家,或者郡县两级主官,所实施的律法可谓是严苛到了极致。
用两句话来概括金珏的施法理念
凡是益州境内的百姓,犯了杀人罪,哪怕是出身世家的子弟,杀得也只是过往在他们看来比家中的豚犬强不了太多的佃户或者普通百姓,杨沛以及金珏任命的其他郡县主官,基本上全都判了死罪。
这其中,就有人违背了金珏的施法理念,在判案的时候,为了顾全益州本地世家的面子,轻判或者居然将犯案直接当堂释放了。
由此,对于敢如此顶风作案的官员,处理的方式在第二句施法理念当中。
凡是益州境内的郡县两级官员,贪赃和枉法,视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斩立决,家人充作奴婢。
没有看错,在金珏治下为官,是要冒极大风险的。
因为在撒豆成兵分计划当中,金珏纵容手下的将领在益州境内大肆屠杀益州本地的世家,导致他在成功夺取益州的控制权之后,益州本地那些当过君县两级的官员以及各地的世家,都不肯为金珏效力。
其中就包括历史上同黄权一样,在刘璋主动开城投降刘备之后,才打开涪县城门,向刘备军纳降的蜀汉中前期重要大臣南阳人王连。
历史上,这个王连虽然在蜀汉存在感并不强,但是,他却有一个能力人鉴能力,他在蜀汉被任命为司盐校尉,负责蜀汉盐铁的经营调度的时期,为蜀汉大力发现并选拔一批优秀人才作为部属,如吕乂、杜祺、刘干等人,尤其是这三人后来全都蜀汉中后期治政方面的重要官员。
像吕乂,后来代替董允担任了尚书令一职,要知道,在东汉时期,三公只是摆设,而真正被皇帝所信任,掌握朝廷实权的官员,就是尚书令,以及尚书。
其实,后世所谓的隋文帝杨坚创立的三省六部制度,在东汉时期已经具备了雏形,就连六部的尚书,在两汉时期已经有了比较相似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