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九)医疗一处。负责办理医院、医生工作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医疗二处。负责办理医疗系统研究、技术、数据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一)技术一处。负责办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二)通信一处。负责办理通信系统工作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三)建设一处。负责办理各工程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四)建设二处。负责办理各工程技术、法规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五)交通一处。负责办理各交通建设工程、规划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六)水利一处。负责办理各水利建设工程、规划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七)内务一处。负责办理民政事业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八)内务二处。负责办理灾害救援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二十九)司法一处。负责办理司法系统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三十)财政一处。负责办理国家财政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三十一)社会一处。负责办理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文件、会务和调研工作。
(三十二)公文处。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的日常运转、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培训指导等。拟订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章制度及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性要求。承担办公室主要领导批示件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办公室发文审核和机要、档案、印鉴管理工作。承担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三)总值班室。负责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并反各级领导批示指示。
(三十四)接待处。负责接待各级领导及其所率团组前来视察、考察、调研等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公务接待活动的现场组织与协调。协助做好办公室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接待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其他调研、考察接待工作。办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三十五)人事处。负责办理办公室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行政后勤事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任免、调配、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十六)财务处。全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