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猝不及防碰到了一个硬物,仓皇四处逃窜。
朱标和庆农看见了它狼狈的模样,不但没有奚落它,反而全神凝视,为之惊叹。
阳光碰到的硬物是一个光彩夺目、精雕细琢的鎏金马鞍,此时它只能收敛缤纷的色彩,老实地发出金黄色的光芒。
这金黄色的光芒是那么耀眼,比它七彩纷呈的时候更加夺目。
马鞍的前鞍桥和后鞍桥为纯金打造,雕刻以飞龙的图案。
虽然位置狭小,但是飞龙栩栩如生的程度绝不亚于一幅一丈宽的画。
飞龙的每一块鳞片都看得一清二楚,隐约可以感受到它下面就是会呼吸的毛孔。
飞龙的血盆大口吐着张狂的舌头,眼神傲气霸道,与它永远不会低下的龙头一脉相承。
龙爪扑向太阳,龙尾盘了两圈后指向天空,那里才是属于它的地方。
马鞍的裙摆也为金制,翡翠和玛瑙星罗棋布,富丽奢华,无与伦比。
马镫为铜鎏金所制,这样既不失掉夺目的光彩,又极其坚硬,不易变形。
桩头和鞍座都包裹着上等的白鹿皮,皮质柔软,光泽亮眼。
藏在里面的木材虽然被包裹住了,但可想而知,一定名贵稀少。
“这……这是父皇赏赐给二弟的!”朱标惊呼,“二弟平时特别爱骑射,没想到他居然没舍得用这马鞍,珍藏的如此完好!”
“殿下,这当真是秦王之物?”庆农依旧不敢松懈。
“绝不可能有假,这个马鞍是西域进贡过来的贡品,独一无二。”
“哦!”庆农伸手压了压鞍座,“马鞍不错,软硬适中,坐着应该舒服,与那匹好马很是相配。”
“二弟对我这个兄长倒也上心。”
“殿下对兄弟爱护有加,兄弟才会愿意回报殿下。殿下的仁厚无人不知,有口皆碑。”
“这只是为人之基本,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朱标轻轻抚摸着马鞍,飞扬的神采赶走了疲倦和困乏。
他摸到的不是贵重的兽皮珠宝,他摸到的是兄弟的心意。
在他温情的注视下,黄金和珠宝收敛起霸道的光芒,为秦王浓浓的情义甘当绿叶。
在斗鸡大赛的前一天,朱标和庆农赶到了西安。
西安多了许多异族人,他们的面孔看起来虽然与汉人差不多,但他们的服饰和语言大相径庭。
他们三五成群,有的带着鸡一起出行。鸡走在前头,人走在后头。鸡走人也走,鸡停人也停。
他们的鸡比他们的人自信许多,高高昂着头,不伤感于举目无亲,不恐惧于人地生疏。
它们知道自己是来参加比赛的,它们必须给西安立个下马威。
它们的“随从”可没有它们那种胆气。
他们不时地低头看看自己的素衣,又看看西安人的华服,摸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脑袋,再看看西安人帽子上闪闪发光的珠宝,相形见拙的自卑感不由而生。
只有他们的斗鸡“喔喔喔”引颈高歌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才会发出奋发图强的坚定信念。
国家虽小,人民虽穷,可是他们的斗鸡不一定会输。
朱标和气地对他们投去微微一笑,这是大国的礼仪,强邦的风度。
他们局促地回报以点头微笑,然后又赶紧把头转开,训斥高傲的鸡降低了他们的素质。
如果他们知道对他们友善微笑的是大明的太子,他们一定会宰了那些目无王法的鸡,以表尊崇。
在一个热闹的饭庄门口,庆农停住了脚步。
“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进去吃饭吧。”
“好,我们进去。”饭馆是聊闲天的地方,朱标正想听一听当地的百姓对西安的看法。
他们找了一桌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既可以看清全饭馆的人,又可以看到街头上的动静。
“公子,吃点什么?”庆农问朱标。
“你看着点,简单点就行了。”朱标边说边环顾四周。
“小二,点菜!”庆农大声叫唤。
“来了!”小二肩膀上搭着一块毛巾,满脸堆笑迎上前来。
“什锦豆腐、精熘鱼片、蒸南瓜、荷叶鸡、三鲜木樨汤,就这些。”庆农熟练地点了几个朱标爱吃的菜。
“好勒!客官,您稍坐一会儿。”说着,小二给朱标和庆农各斟上一杯茶。
“郑三,你不是给秦王养鸡去了吗?怎么有空到这来喝酒?”
隔壁桌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把手搭在一个穿着粗布短衫的精壮男子肩上,他红光满面,有些醉意。
“我请了两天假,骗管事的说老婆病了,偷溜出来喝口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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