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早饭还是吃的饺子。
刘盛去买的。
顺便的,他还从阿福那里拿到了一份有关于那些暴走族的资料。
资料很粗糙,只是大致说明了,那四个人叫什么,分别长什么样,平时喜欢去什么地方,至于说其他的,居然都是无。
本来如果有家庭住址的话,吴苍叶完全就可以找到那个抢他钱的人,上门去杀了那个人,顺便把钱拿回来就好了。
现在却麻烦了。
不过想想也是,这种地下势力的成员,怎么可能轻易暴露自己的真实住址,那简直就是找死。
这种人,必然都是狡兔三窟的。
那么只能从他们平时去的地方下手了。
资料里记录,他们平时最喜欢去的是一家叫做菲尼斯的酒吧,几乎隔几天就去一次。
每个人都会去。
“今晚去那家酒吧看看。”吴苍叶已经做出了决断。
因为这群人刚刚抢了他们的钱,有极大的概率会去这家酒吧挥霍。
那么到时候,就可以把钱抢回来了。
只是希望,这帮王八蛋,别花钱花的太快了,要是昨晚就直接花完了,吴苍叶绝对把他们两只手两只脚都砍下来的。
有了定计,吴苍叶就让刘盛先去打探那家酒吧的情况,而他自己,则需要出门去买点东西。
他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今晚要出手,那么必然要事先进行一步伪装了。
要伪装,就需要一些材料,比如说大衣,帽子,这都是需要购买的。
将隔壁的苏朵叫了起来,他们就出门买东西去了。
也没有走太远,就在距离白云大酒店的不远处,就有着一家小型的百货超市。
吴苍叶在里面买了一个大包,一件大衣,一顶帽子,一些细小但是结识的绳子,一双大号的鞋子,一张很有龙国特色的狰狞鬼面具,还有很多的棉垫。
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花了吴苍叶足足五百多块,让吴苍叶又是一阵肉疼,心里对于那群暴走族的痛恨就更深了。
回到酒店里,吴苍叶开始给自己伪装。
他先让苏朵帮忙把那些棉垫用绳子绑缚了一部分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又在腰上和腿上也绑了一些,然后又在那双大号的鞋子里垫上了不少。
然后他将那件大衣披在了身上,穿上鞋子,顿时,他整个人变得高大强壮了一倍多。
至少从外表上看,绝对是这样。
和之前的他在体型上是彻底的判若两人。
“怎么样?”吴苍叶问苏朵。
苏朵也没问为什么要这么伪装,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说:“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这样会很不方便吧?”
如果是一般人,这么伪装一番后,的确是极其的不方便,走路行动都会受到阻碍,但是吴苍叶的平衡性完全地异于常人,他走了几步,活动了一下身体以后,就基本掌控了。
之后再熟悉一下,最多就是影响一点身体力量的发挥,但是对付那几个暴走族应该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