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能行呢,而且一签还三年!
三年后她们女儿都要二十八了,还真当一辈子老姑婆吗?
可他们也不想赔这么多银子给薛家。
必须得想办法才行。
这字据究竟是个啥形式,他们也不太懂,但还是知道违约是要赔大钱的,所以便去隔壁村找了个在衙门里当差的读书人,让他给自家出出主意。
那人便给他们想了这么个办法。
所以,就算觉得自个儿确实有些理亏,而且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行得通,他们还是装成理直气壮的样子上门,至少在气势上要挺足了,先给薛家扣一顶帽子再说。
没想到这法子还真有效,他们不费一个铜板就让薛家放人了。
而且还让薛家同意他们闺女儿继续在猎队里待一段时日。
虽然一天只给五十文钱不太如他们的意,但也总比没有好。反正吃住都由薛家解决,他们一个月还是能拿到一两半的银子,划算。
自己家里准备婚事的同时,女儿还能继续挣钱,银钱婚事两不误,对白家而言这事可以说解决的很完美。
可薛琅静就没这么如意了,就算现在知道了对方家里的情况,也不能改变什么,只能自认倒霉。
不过其他队员的字据她得重新写一份,让她们家人过来再签过,她绝对不会让这样的情况再一次发生,破坏猎队的规则,散工的出现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不然还真以为她好欺负呢。
白家的事就这么落幕了。
晚饭结束后,无事的薛琅静回房将与队员们签的字据重写誊写了一份之后,将今天的正事处理好。
自从猎队成立,薛琅静和郑林楚相处熟识了之后,就经常互通书信,天南海北地聊。
当然,聊的最多的还是郑家老祖宗的事儿。
郑林楚的经历比她丰富多了,听对方说些自己在这个小小的偏僻之地接触不到的新鲜事儿,也是条能让她更多地了解外面的途径。
薛琅静自己一般都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书信写的多了,也锻炼了她的书写能力,在书信上看到些自己不认识的字时记下来,有空拿去问张老头,也提高了她的阅读能力、大大丰富了她的词汇量,还能学学那些文人雅士和挚友之间互通书信的附庸风雅,倒也不失为一个乐趣。
比如这封信,她就得了不少对方新年祝福。
每回轮到她自己回信,她就发现自己没有对方那么有文笔,能想得出那么多文辞优美的字词,给对方回信的时候总是词穷,只能写些自己身边的事儿。
这回,她说了些最近发生的趣事外,还把与白家的恩怨写了,当然还有白家的各种纠结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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