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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四章(1 / 2)

马贼逃离契吴山,保命应该才是最重要,可贪财的马贼首领却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家业,这些财宝都是他辛辛苦苦从各处劫掠来的,若是放弃了,他真的舍不得,而且,他是一点风险都不愿意承担。

既然这些财宝是累赘,那么,完全可以将这些财宝暂时埋藏在一个隐蔽的地点,日后需要的时候,再过来取就是了,可马贼首领非常担心这些财宝会被外人意外发现,同时,参与埋藏财宝的马贼也未必就一定可靠,万一其中一名知情的马贼突然逃掉了,然后回来取走财宝,那他岂不是会彻底的失去这些财宝。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财宝意外丢失,他不肯采取埋藏的办法,他坚持让兄弟们带着这些财宝一起走。

另外,在马贼群体之中,也有不少人与首领一样,都是贪财之人,所以,马贼首领提出这个办法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支持者的,许多马贼一看搬运的是财宝,本来很疲累的,但一想到有了这些财宝,以后自己的小日子可以过得更加的潇洒自如,内心就非常的开心,这些财宝都是马贼首领的,可只要首领有钱,也是亏不了他们这些兄弟的。

可所有贪财的马贼都没有想到,他们要走的这条路,居然如此的崎岖难行,行进的艰难是他们之前所没有想到的,为此,好多之前支持搬运财宝的马贼,都觉得应该将这些财宝全部埋藏起来,日后有机会的话,再过来取就是了,只要做的隐蔽一些,应该不会被外人发现的。

独眼自然明白兄弟们的想法,不过,他并不是老大,马贼首领太过于贪财,坚持不肯埋藏自己好不容易积累的大量财宝,他也是没有办法,他真的很为兄弟们的身体担心,同时,也非常担心自己的小命是不是真的能够保住,队伍是否真的能够顺利抵达河东狐突山。

马贼首领自然是非常贪财的,同时,这个家伙也有自己的考虑,他担心自己到了一个生疏的地方之后,会因为不熟悉环境而举步维艰,到时候,若要生活的好,就必须拥有足够的存货,也就是大量的财宝,有了大量的财宝,他的心里才不会慌张,有钱可以买粮食,还可以买通当地的官员,总之,有钱能使鬼推磨,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没钱的话,什么都做不了,万一刚到狐突山抢不到财货的话,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负责打前哨在兄弟也只是了解河东狐突山的基本情况,对于很多细节情况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当地是否有隐藏的山贼势力,若是有这些势力的话,估计也不会很大,他手里有钱,就可以凭着这些钱财收买这些贼匪势力,从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扩充自己的势力,让自己重新拥有千人的队伍,进而在狐突山周边站稳脚跟,继续过上优哉游哉的逍遥生活。

而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必须要有钱,只有手中有钱才能实现这些理想,而手中若是什么也没有的话,局面就很难打开了。

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有钱人因为拥有资本,会变得越来越有钱,而穷人因为没有资本,则会变得越来越贫穷,马贼首领显然明白这样的道理,所以,才会不顾一切的要带走这些钱财。

在马贼首领的眼中,这些一箱箱的财宝,那简直就是自己的一切,日后自己能拥有多大的势力,就取决于这些财宝了,拥有的财宝越多,自己所能得到的势力也就越大。

至于麾下马贼已经不堪重负,甚至有人因为太过于疲劳而倒地不起,这在马贼首领看来,只不过是个别现象罢了,并不会影响大局的,为了他的这些财宝,损失部分兄弟的健康,已经不算什么事儿了。

独眼的人在翻过小山的空地上走了没多远,就因为有人晕倒而停下了脚步,而后续的马贼首领带领的人马,并没有立即停下来,他们需要先翻越眼前的小山,然后与独眼的人马一起扎营。

在后面的人马翻越小山抵达扎营位置的时候,独眼麾下的人马已经把营地扎下来了,小马驹和胖子正躲在一处没有注意的角落,偷偷的吃干肉。

普通的马贼,每顿只能吃两片干肉,而胖子和小马驹,每顿饭至少要吃接近半斤的干肉,一天最多的时候吃过一斤干肉,而这些干肉是小马驹偷偷藏在行礼里的,在别人看来只是一个放抹布的小箱子,但这个箱子的内部却有一大半的空间放的都是包好的一块块干肉,由于是晒干的干肉,味道本身就不大,且有抹布作为掩护,所以,一般人是识破不了的。

胖子的吃相非常难看,就跟一头大肥猪似的,一点也不注意形象,当然,他也没有形象可言,而小马驹坐在靠外的位置,还需要拿着干馒头,装模作样的给胖子打掩护,以防胖子在大口吃肉的时候被别的兄弟发现。

“胖子,吃慢一点,别噎着了。”

小马驹开口提醒道。

“没事的,我吃东西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噎着过,我嗓门大,肚子也大。”

胖子不清不楚的说道。

“走路的时候见你最累,可怎么一到吃饭的时候,你就一下子有了力气,吃的比任何人都有劲儿,一个人吃的比两个人都快。”

小马驹看着胖子,非常疑惑的说道。

这种想象应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了,很多地方的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学生到了上课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奄奄一息,而一旦到了下课的时候,就会变得生龙活虎,小孩子吃饭的时候总是不愿意下口,可一旦见到了零食,肚子马上就饿了,各种垃圾食品只管往肚子里面塞,喝水的时候感觉自己并不口渴,实在不想喝,可一旦见到了饮料,马上就能喝下去一大瓶。

社会上的人也一样,上班的时候是上坟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可一旦下班了,人马上就生龙活虎了起来,若是能上网玩一会游戏,那就更加的生龙活虎了。

也就是说,人在做自己有兴趣的事情的事情,会非常的有精神,而在做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就会显得非常没有精神,这完全就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问题,胖子就是如此,在干活的时候,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而在吃饭的时候,那叫一个生龙活虎,别提有多精神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独有的兴趣,只有在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精神饱满,而在做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就会非常的颓废和无精打采。

胖子的表情有些怀疑人生了,他看向小马驹,开口说道:“对啊!为什么呢?刚才走路的时候,累的都不想说话,这才刚刚开始吃东西,浑身上下马上就有力气了。”

“因为你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哈哈哈!”

小马驹笑着说道。

胖子对吃饭非常的有兴趣,只要一提起吃饭,胖子马上就有力气了,这可不就是吃货么。

“吃货挺好的,我就是吃货。”

胖子并不觉得自己是吃货有什么问题,并不觉得这是一种耻辱,反而觉得这挺好的,能吃能喝可不就是一种福气么。

小马驹嘴角微微一笑,对于这个胖子,他也是无奈了。

“这才几天时间就累成这样,听说这样的日子还有大半个月,这可怎么受啊!”

“是啊!太累了,最多再坚持三天,我也要倒地不起了。”

“也不用这么悲观,也许再过几日,后面的道路就好走了也说不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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