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的人》这首歌前世让方明这样普普通通的人产生了很大触动,现在由他深情演唱出来,一旁的混音师和易千寻都听呆了。
方明唱完过了好一会,易千寻才回过神来。
“方明,这首歌写的太好了,我预测这歌必火!”易千寻有些激动了。
方明笑了。
废话,这歌要是不火那就有鬼了。
要知道,前世毛毛就是靠这些歌拿到了明日之子第一名,一举出道成名。
“等等,我还有别的歌。”
“你还有?”易千寻高兴坏了,想不到方明如此高产。
方明清了清嗓子,开口了。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
清醒的人最荒唐……”(这次我就抄几句歌词,省的你们又说我水字数!)
这首歌是当年毛毛的封神之作,方明拿出来唱,绝对也会大火。
一曲终了。
易千寻听完,脸上的表情告诉方明,他已经被这首歌深深吸引到了,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像着了魔一般。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突然,又猛地抓住方明的手。
“这个歌词太厉害了,你太牛了,方明。你缺经纪人吗,我做你经纪人怎么样?”
其实方明还真没有经纪人,易千寻还挺有眼光的,现在就抱住了方明的大腿,做他的经纪人,这绝对是他人生中作出的最棒选择,没有之一。
“还没呢,怎么,你要做我经纪人吗?”
易千寻连忙点点头。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方明想了想,感觉易千寻这个人吧,还可以,关键是对自己有知遇之恩。
要知道,之前方明还是学生的时候,易千寻亲自去找的他来录歌。
想到这,方明点头同意了。
“合作愉快!”
方明向易千寻伸出手。
“合作愉快!”
……
录完歌,方明回家的路上闻到了一阵肉香。
此刻天早就黑了,方明还没来得及吃饭,闻到肉香,肚子很快就咕咕的抗议了。
今天他的表现也不错,方明决定给自己加一个鸡腿。
啊,不对,一个这么够吃,加两个!
方明买完,突然神使鬼差的想起了陈柔。
一天没见她了,唔,那也给她买一个鸡腿作为夜宵吧。
……
到了家。
“陈柔,我回来了。”
方明一进门,陈柔就嗅到了肉香。
“哇,什么东西,好香啊!”
方明笑着拿出了那根鸡腿。
“是鸡腿吗?我要吃!”
陈柔连忙从方明手中夺过来。
拿到鸡腿,一口下去,陈柔的薄唇顿时亮晶晶的,变得油乎乎。
“好吃!方明给你也吃。”
说着,陈柔把咬了一口的大鸡腿递到了方明嘴边。
“我不吃,我路上吃过了一个。”
“你吃!”
“我不吃!”
“你必须吃,你难道嫌弃我吗?我每天都刷牙的好不好!”陈柔着急了。
说着,陈柔故意把她刚咬过的鸡腿那一面翻过来,对着方明嘴边。
“好了,你从这里啃一口吧。”
方明嫌弃的白了陈柔一眼。
“吃!快点,臭方明,敢嫌弃我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