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