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打扮的十足像是个未来战士,厚重的红色甲胄,宛如吸血蝙蝠的头盔,背上像是火焰喷射器,敞开胸甲,里面是现成的武器库,各种枪械弹药应有尽有。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群麦宗实验室的恶魔实验体,为首的是个短须短发的高壮汉子,他们皆穿着游骑兵轻甲,一支狙击步枪,一支自动步枪,带足了神剑弹。
我心想:“炮灰。”
正如以往每一次探险那样,如果我们不带上些累赘,好像就不能衬托那地方有多么危险,而我有多么神勇似的。这些无名无姓的恶魔实验体无疑会死在第二血城,成为彰显我强大的衬托。
我叹了口气,用怜悯的目光望着他们。
恶魔实验体首领问道:“公爵,你叹什么气?”
我用温和慈祥,仿佛葬礼祷告般的声音说:“你们在家乡有未婚妻吗?”
他们面面相觑,一个发须浓密的汉子答道:“有的,怎么了?”
我说:“不,不必告诉我怎么了,更不必告诉我你打算和她结婚,还有,不许和我提你们的家人,不许把你们家人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更不许与我攀什么交情。”
迈克尔问:“你哪儿来那么多规矩?”
我说:“临行之前要攒足人品,可不能败坏了运气!听懂了吗?此行非常危险,危险得随时都会丢了小命,所以说话都给我小心着点儿!”
一个挺彪悍的金发女人笑道:“放心,公爵,我们是麦宗公爵最新的原型体,本就拥有超过红色恶魔的力量。”
我骇然变色,尖叫道:“不许再说了!”
话音未落,那个胡子大汉咧嘴露齿而笑,说:“无论有什么敌人,我们都会将他们碾碎。”
我瞪着迈克尔,说:“我们真用得上这群败坏人品的家伙?”
迈克尔说:“麦宗难得肯帮忙,至少有他们在,我们就可以不必担心敌人的恶魔使了,他们的脑电波能抵消恶魔使对恶魔的操纵。”
那个首领的头顶突然长出一双牛角,牛角延长,宛如尖刀般将一块大石头洞穿,他将大石头举起,脑袋转动,往远处一抛,那大石头在半空中熔化了。
首领朝我做了个秀肌肉的动作,笑道:“我叫董定奇·豪祖,这就是熔岩恶魔的部分力量。”
我问:“麦宗什么时候收集到熔岩恶魔的细胞了?”
首领说:“在尤涅头一次的远行时,当时你也在场。”
我记起来了,当时车上有贝拉、游骑兵与实验室的人,麦宗的属下确实有可能收集细胞。
那个浓须大汉蓦然脱去上衣,变成了个巨大的黑色恶魔,他手臂一挥,将好几棵树连根打倒,发出惊人的咆哮声,过了一分钟,他恢复原样,肌肉仍有些发胀。他的裤子完全撑破了,可他毫不避讳的袒露一切。
我看着他那根东西,为其尺寸而咋舌,这玩意儿像是根战锤似的,可以用来杀人越货了,好在片刻后,它缩小如常。
几个女实验体发出放荡的笑声,说:“帕赛克,帕赛克,每次看见你变身都好有趣。”“我身体都快烧起来啦。”
帕赛克粗豪地喊道:“闭嘴,娼妇!”他穿上了另一套游骑兵军服。
之前那个金发女人长出翅膀,腾空而起,她的指甲变得宛如细剑,朝着另外几棵树挥动,那些树被她切开成好几截,瓦解散落一地,她身后长出一根尾巴,那尾巴射出数枚尖针,咚咚落地,尖针深入坚硬的地面。
她冷笑道:“娼妇?我随时可以干掉你,而你连我的一根毫毛都碰不上。”
其余人跃跃欲试,想在我面前露上一手,我眼见他们在炮灰的路上越走越远,无力阻止,心中唯有悲叹之意。
迈克尔说:“够了,出发,赵洛女士应该准备好了。”
在赵洛的住处外,温度骤降,变得异常寒冷,像是到了冰山之中,担心的人们围在屋外,我说道:“闲杂人等,莫要阻碍我们办事。”他们喊道:“大主教来了,纷纷躬身而退。”
赵洛屋中出现了一座一扇超现实的门,寒风从门中吹出,赵洛也慎重得准备了一番,穿上了厚实的大衣,腰悬智慧火剑。
她说:“门的那一边,就是血族的故乡。”
第二血城几乎是血族历史上最重要的地点,与第一血城相比也不遑多让。十余个洪水先民共同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用今天无法想象的魔力维持着他们的统治,建造了奇迹般的一切。对人类而言,这座城市无疑象征着血腥与残酷,但对血族而言,它的神圣与伟大毋庸置疑。
血族实现了与人类的共存,并持续了数百年。而且,那段时期是否真如想象般残忍?人类是否绝望地接受了他们成为食物的命运?又或者,他们将血族奉为神灵,而血族如神灵般关爱着这些信徒?人类虽为食物,却能安然地活着?就像如今的黑棺一样?
我们很快就能看见这遗失的神迹了。
我说:“炮灰走在最前面。”
说话时,我看着董定奇。
董定奇神色愠怒,问:“谁是炮灰?”
我说:“反正不会是执政官,也不是我,更不是赵洛。”
董定奇沉声道:“听着,你他妈的,我不管你是不是黑棺的英雄,还是故事书中的人物,如果你再看不起人,我就把子弹送入你的脑袋。”
我答道:“如果不想做炮灰就给我滚。”
董定奇叫道:“你以为我们是临阵脱逃的懦夫?鱼骨·朗基努斯,我们的麦宗爵士怀疑你是徒有虚名,你是在装腔作势!你能活到今天不过是好运气!”
他说出了让人不爱听的事实,可仍旧是事实。